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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实行内审工作首长负责制
【时间:
2008年05月29日
】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审计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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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镇级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上海市金山区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镇级内审工作。
一是根据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关于设立镇、街道(工业区)内部审计工作小组的通知》要求,全区10镇、街道(工业区)成立了以行政首长为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实行内审工作首长负责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二是行政首长善于倾听和采纳内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重大经济决策要吸收内审人员参与,注意帮助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内审人员撑腰壮胆,树立内部审计权威。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启用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审计专用章,对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发挥内审工作在镇级经济建设中的监督和服务职能。(许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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