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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将在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全面推行“区域环境审计”
 
【时间:2008年06月30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作出统一部署,将在今年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全面推行“区域环境审计”,促使地方领导干部确立环保优先责任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2007年,苏州市审计局结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内率先尝试将区域环保政策执行以及投入绩效情况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收到很好效果。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国内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区域环境审计经验受到审计署肯定。阎立市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普遍推开。

        今年以来,苏州市审计局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进一步研究完善区域环境审计模式,在今年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重点突出“四看”:

        一看国家环保政策在地方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地方制定的鼓励引导地方经济发展的措施是否符合环保政策、法规,检查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执行力。

        二看地方政府是否严格执行“减排”任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检查有无因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而降低污染物排放控制。

        三看地方政府对环境治理、环保建设的资金保障程度,分析政府财政投入和政府引导社会投入的结构,检查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投入是否达标。

        四看环保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环保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环保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发挥资金效益,有关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项目是否有效运行。(张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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