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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审计局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复核办法
【时间:
2008年07月28日
】 【来源:安徽省马鞍山市审计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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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质量控制,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审计局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复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审计组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令第6号令)的规定操作。其内容充分体现了投资审计的特点,突出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项目以主审的复核为第一级复核,审计组长复核为第二级复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人的第三级复核为最终复核。对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的项目和直接审计项目的复核工作明确了三级复核体系,并要求每一级复核均应做好过程记录。
《办法》对三级复核的主要内容、采取的复核手段,以及各级复核所承担的责任都做了详细规定。(曹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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