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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砀山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9年08月21日】 【来源:安徽省砀山县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安徽省砀山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砀山县委、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共分四部分:
    
      进一步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审计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包括深化县镇两级预算执行审计、突出投资绩效审计、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积极开发运用审计成果。一是强化审计整改督办制度。包括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度。 实行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二是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对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财政重点资金项目的审计结果,要在上报县政府同意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的重点内容是审计中发现的经济问题和审计后的整改情况。三是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评议制度。明确规定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问责或评议,问责、评议的结果,由组织部门归入干部考察档案,由纪检部门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规定县审计局要加强班子自身能力建设和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建设,要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文化理念为中心,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队伍,不断增强审计事业的发展动力,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审计信息化建设。明确规定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提高计算机辅助审计水平,组织人员探索计算机数据筛选、分析、归纳和整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发现审计线索,有效延伸审计范围,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净化审计执法环境。规定县审计局要进一步规范、监督审计权力的行使和增强审计人员廉政纪律约束,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公信力、影响力。
    
    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优化审计执法环境。明确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审计工作专题汇报,县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两次以上审计工作专题汇报。并对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中的班子配备问题、审计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的保障问题、如何落实审计监督效能,加大问责力度问题进行了明确。(杨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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