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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市审计局积极打造“阳光审计”显成效
 
【时间:2009年09月17日】 【来源:江苏省昆山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近年来,江苏省昆山市审计局以打造“阳光审计”为目标,积极转换思路,不断创新手段,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审计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阳光交接”办法。该局以交接对象、交接内容、交接程序、交接双方责任“四明确”为主要内容,促使上级出台了《昆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通过13条具体规定,促使“离任者离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此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形式,在全省范围作了专题推广。

    推广民本审计“阳光公告”制度。该局已连续8年将涉民资金审计结果通过《昆山日报》、政务公开网站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如2008年,该局就先后两次在《昆山日报》和党政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告了18项审计结果,涉及资金总额达92亿元。“阳光公告”制度将民本资金的运作情况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切实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得到了昆山市民的一致好评。

    保障政府公共工程建设资金“阳光运行”。该局对工程立项、概预算编制、招投标、监理、施工、决算实行全过程跟踪,对发现的问题与建设部门“联手问责”。两年来,共对核减率超过20%“警戒线”的49个项目进行了通报,并对涉及的37家施工企业、11位项目经理和3家监理单位进行了相应处罚,保障了政府建设资金透明、规范、有效使用。

    以提高效能为落脚点,突出“阳光审计”特色。审计时效求“快”,及时做好暴雪灾害、汶川地震等突发性事件审计,确保救灾资金和物资规范运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审务公开求“新”,不仅通过媒体公布审计结果,还向全市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定期赠寄《中国审计》,让其了解最新的审计动态,争取理解与支持。审计范围求“广”,前移审计关口,审计监督范围覆盖到预算执行、政府投资、行政权力履行等全过程,及时发现和有效遏制了一些共性问题。(王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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