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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蓬莱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时间:
2009年11月04日
】 【来源:山东省蓬莱市审计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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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审计局对全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了提高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标准、保障参保职工利益的审计建议。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责成劳动部门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正式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办法》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明确界定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四大类,同时制定了具体的支付标准。《办法》实施后,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水平由原来的人均1800元左右提高到人均8000多元,既有效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利益,又极大调动起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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