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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县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结果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09年11月06日】 【来源:四川省安县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和管理,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近日,四川省安县出台了《安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结果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共二十条,于印发之日起施行,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实行评级制;明确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职责;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提出了试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办法》的施行,将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和考察、任免干部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将对安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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