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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吴中全面启动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
 
【时间:2009年11月27日】 【来源:江苏省吴中区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用人权、用编权和用财权等核心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苏州市吴中区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标志着全区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启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三责联审”工作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苏州市“三责联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办法(试行)》、苏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办法(试行)>的意见》等要求,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离任的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三责联审”,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或任职满5年的党政机关部门领导干部,要进行任中“三责联审”,积极促进全区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成立了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钟琪同志任组长,区组织、人事、编办、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纪委、编办、信访、审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并在区委组织部设立了办公室,负责 “三责联审”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针对“三责联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或政策建议,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或者线索,按照规定移交区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完善“三责联审”工作制度。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联合下发《关于成立苏州市吴中区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联合转发了《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区开展“三责联审”工作制度,为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徐凌奇  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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