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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四项措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时间:
2009年12月02日
】 【来源:安徽省巢湖市审计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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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徽省巢湖市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内容是:
拓展审计范围,减少监督盲区。
一是将拥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权的党委负责人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二是将在县区任职、属于市管干部的公检法部门、中心镇、省示范中学负责人等副处级领导干部纳入审计范围;三是将村、社区负责人纳入审计范围。
加强任中审计,实现事前监督。
全市任中审计占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50%以上,其中无为县达到61%。
丰富评价内容,体现权责对等。
将投资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一是关注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建设项目、物资购置等方面内容;二是关注审计对象的经济决策效益情况。
严肃责任追究,强化体制保障。
日前,该市纪委、组织部、审计局联合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检查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纪检、组织部门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或问责。居巢区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暂行办法,明确依据审计结果评价干部履职情况。(江万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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