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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经济责任审计要突出审计重点 强化成果运用 推动还权于民
 
【时间:2010年01月20日】 【来源:湖南省株洲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总结2009年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和有关规章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负责人出席会议。会前,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群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并对2010年全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工作力度、适度公开结果、强化成果运用”的具体要求。会议充分肯定了2009年全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2010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讨论通过了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名单和《株洲市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点会议要求和议程方案》。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力量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经济责任审计是“管干部、正党风、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一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强化运用,推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更深更高层次发展。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还权于民,要大力加强审计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法律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实现通过审计这个手段促进人民有效行使监督权的目标;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公开,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外,审计结果要尽可能的向人民群众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切实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掌握经济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和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努力挖掘案源,并在查处大案要案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增强震慑力。三是要积极探索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去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推进问题的解决和制度的完善,从而进一步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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