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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东宝区审计局出台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时间:
2010年03月09日
】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审计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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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荆门东宝区审计局出台《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定审计组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作出的审计处罚决定,应提交局“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决定后执行。
根据《制度》规定,“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决定作出后,即为审计处罚自由裁量的依据,非法定理由或未经“案审会”再次研究不得改变处罚性质和裁量幅度。该制度还规定,“案审会”实行回避制度,即与审计项目处理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人员,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回避,以确保审计处罚的公正合理。
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该局自由裁量权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将有效防止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洁从审,提高审计执法形象。(王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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