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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出台制度规范和制约审计自由裁量权
 
【时间:2010年04月01日】 【来源:江苏省东海县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为强化对审计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江苏省东海县审计局于日前出台了《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为该县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促进审计质量和执法水平提高及树立公正廉洁、勤政高效的审计执法形象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该《办法》从五个方面对规范和制约审计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梳理审计处罚自由裁量事项和执法依据。对审计执法职责、职权及法律依据集中进行了清查梳理,确定了审计处罚自由裁量事项,并编制职权目录;二是细化和量化审计自由裁量权。按照“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度量行为情节及危害程度,分解制定出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列示了行使审计处罚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内容、适用条件、裁量幅度及处罚权限;三是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程序。制定审计自由裁量操作规程,列明运行流程图(包括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关人的权利及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四是公开审计自由裁量权的运行流程。将细化后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和运行流程,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五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建立健全审计组长负责制度、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业务会议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限时制度、审计项目考评检查制度、审计案件线索移交等监督制度,坚决做到监督跟踪权力。

    连日来,该局利用上墙、上网、印制执法服务指南、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宣传新出台的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规定,同时将审计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条件、程序、岗位职责、社会承诺和监督措施等要素形成规范文书、编印成册,并设置进入计算机管理监察系统。该局要求各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处理处罚时,严格执行已经细化、量化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遵循相关监督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流程,切实保障审计自由裁量权得到合法、公正地行使。(袁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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