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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领导撰文:学习贯彻好《审计法实施条例》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时间:2010年06月21日】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最近,山东省临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德昌在《临沂日报》上发表《学习贯彻好〈审计法实施条例〉,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署名文章,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责任感和使命感。杜德昌指出,《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准确把握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明确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职权行使、完善审计程序等方面的修订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审计法实施条例》落到实处。
    二要围绕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杜德昌强调,全市审计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作为推进审计工作的重要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努力在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大美临沂” 建设等方面多做贡献,要围绕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学习贯彻,突出抓好“三个落实”:一是围绕服务大局抓落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审计机关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审计工作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突出重点抓落实。要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加强对各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对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切实做好财政、金融和国有企业经营等各种风险的防范工作。要加大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预算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审计监督,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服务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要围绕各项民生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项重点为民工程的有效落实,加大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推动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要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利用公共资源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推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工作力度,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对敷衍塞责、拒不改正、屡查屡犯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完善机制抓落实。要在审深审透的基础上,从制度上、机制上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杜绝问题发生的措施和方法,在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等方面提出更加合理的建议,通过审计监督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运用好审计监督结果,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要发挥好审计监督的服务作用,在监督中提供服务,在服务中严格监督,既注重查找问题,更要注重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促进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要为《审计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环境。杜德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法律尊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学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作为“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一项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二是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纪检、组织、政法、监察、人事、财政、国资、税务、工商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主动支持审计机关的工作,充分发挥各类监督的整体效能,共同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审计结论落到实处。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主动听取审计建议,认真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内部管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用财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孟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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