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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江岸区审计局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为政府机构改革服务
 
【时间:2010年06月28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最近,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审计局紧密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对撤销合并的单位领导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积极为政府机构改革服务。一是在审计组织方式上实行“四个统一”,统一计划安排,统一审计内容,统一进度要求,统一处理标准和原则;同时在审计项目时间安排上靠前,尽量与撤销合并的单位保持同步,便于工作上的延续,财务上的衔接。二是在审计内容上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突出“四查”,查国有资产有无流失、损失、浪费问题,查财政财务收支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查债权债务有无虚列漏记问题,查离任移交有无转移隐匿问题。三是根据审计核实的财务和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资产划分原则,提出财务资产管理建议,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四是对相关单位的咨询进行认真回告,做好解释指导工作,对组合后的部门财务如何合并,相关业务的费用能否开支,额度多大等具体问题都给予具体解答,对有的单位的问题还深入现场指导,真正做到有求必应,发挥审计的服务职能。(程胜平、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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