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审计动态  >  地方动态 > 正文
 
武汉市审计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注重公平公正公开
 
【时间:2010年09月06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为建立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工作特点和审计干部实际,不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近年来,该局把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公推”办法引入处级干部竞争上岗中,共选拔任用了23名处级干部,没有发生一例投诉、举报,新提拔处级干部民主评议中称职以上的得票率全部在80%以上。该局党组在近期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中群众满意率达9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较好地促进了审计监督建设性作用发挥。
一、笔试按“考能力、考素质”标准出题,着力提升被选拔者的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素质。如何让选出的干部不但“考得好”,而且在今后的岗位上“干得好”?该局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推行以能力素质为核心的测评体系,考题设计、考核方式从“考知识”向“考能力、考素质”转变,让“干得好的考得好”。每次公选的笔试出题,注重与职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相匹配,着力考查领导干部的组织领导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素质,并能充分发掘考生的内在潜力。很多参加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审计人员在笔试后表示,每次的考题并不难,但靠考前突击是不行的,笔试更着重考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经验,考的是平时的积累,突出对实际工作能力的测评。经过公开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敢于负责、群众公认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得到提拔任用。
二、面试让干部群众作评委,把“尺子”和“底数”亮给广大审计人员。“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实施公推竞岗过程中,该局始终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六项原则”,并努力在扩大民主上下工夫,实行“阳光作业”,以公开促公平、公正,对干部选拔任用权实现有效制衡。一是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如第一轮民主测评、推荐,由全局干部参与。在面试答辩环节,全局干部均可自愿到答辩现场旁听。在考察环节,被谈话的人员覆盖到考察对象所在处室的全体人员。二是增强竞岗工作的透明度。该局坚持把公开贯穿于竞岗实施的全过程,做到竞岗职位和标准、程序和方法、考察和拟任的“全公开”,把“尺子”和“底数”亮给干部群众,自觉接受广大审计人员的监督。三是扩大任用决策的民主化。局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先听取考察组对拟提拔任用人选考察情况的汇报,然后根据两轮分层次民主推荐结果以及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结果等基础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最后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
三、考察候选人信息上网“晒”,要求通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个人情况。在实施公推竞岗中,该局始终坚持凭素质、论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在实施竞岗中的资格条件把握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个选拔任用条件”和“七项具备资格”,既不擅自放宽又不人为限定条件,使符合条件的干部都有资格报名参与竞争。在干部考核中,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坚持实行“广角”考核、“立体”考核、“全程”考核。为进一步提高公选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每次考察公示期间,候选人的个人资料被“晒”在局域网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现任职务等。引人注目的是,入围者还被要求亲自填写个人业绩效能情况,一旦发现不实申报,取消任职资格。这样,使素质全面、实绩突出的干部多了一次接受比较衡量和推荐挑选的机会,使局党组决策有了多层面的民意基础,减少了单凭分数取人的弊端,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理性和公信度。(詹波)

图为近期该局正处级领导干部选拔笔试现场

图为近期该局正处级领导干部选拔面试现场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