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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重“四创新”
 
【时间:2011年02月14日】 【来源:浙江省兰溪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浙江省兰溪市审计局对2011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出具体布署,要求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贯彻中办、国办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为抓手,努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理念创新、方法改进、实效提高、成果运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重点创新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的学习方法。除向审计对象分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小册子外,对镇乡街道、部门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与财务知识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
    二是创新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根据换届实际,进一步完善并明确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各项内容,做细做实交接的各项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慎重使用权力,慎重履行经济责任。   
    三是创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兰溪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审计办法》、《兰溪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兰溪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等制度,制定《兰溪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四是创新审计服务方式。加强审计回访,及时掌握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力求审计成果最大化;安排力量,实行镇乡街道、重点部门审计联系制度,对易发问题早提醒、多提醒,切实发挥审计的警示教育作用。(张跃辉,陈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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