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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审计局实行审计项目限时管理办法
【时间:
2011年05月25日
】 【来源:山东省泰安市审计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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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增强审计时效性,严格审计管理,山东省泰安市审计局出台了《审计项目限时管理办法》,对实施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实行限时管理。《办法》规定,审计项目按审计资金量的大小划分为A、B、C、D、E五类项目,对发送审计通知书、现场审计到出具审计报告、落实审计结论、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按项目类别不同实行不同的时间限制。规定的时间要求为审计项目各环节可用的最长时间,对无故拖延进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按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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