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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健全三项制度加强审计监督
 
【时间:2011年06月23日】 【来源:江苏省响水县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江苏省响水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听取了审计工作汇报后,对近几年来的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要健全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规范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审计质量问责制。要求建立可控性强、透明度高的审计操作制度,保证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问责有效。要以审计质量为抓手,切实加强同级监管,凡经审计的项目,问题查不清、上报不及时,甚至漏报瞒报的,一经发现,直接追究审计人员的责任,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二是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制。明确审计结果整改落实责任主体,保证审计意见有人问,审计决定有人办。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执行审计决定情况要及时进行回访,并及时向政府报告,不能让审计决定整改事项半途而废,无果而终。

    三是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一方面,审计机关要实行“阳光审计”,做到项目计划公开、审计流程公开、审计纪律规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被审计单位监督;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必要的公告形式,争取社会和媒体对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监督,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单以琪  杨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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