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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审计局着力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时间:2011年07月06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积极推行“阳光作业”,努力在扩大民主和群众参与上下工夫,一批作风实、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新的岗位,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同。

    一是扩大群众参与,让多数人“荐人”。在程序设计上,把“尺子”和“底数”全部亮给群众。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安排专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全部公布在局域网上,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了保证测评推荐结果更加客观、真实,测评推荐前,该局要求所有竞岗人员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表”,并在局域网上进行公示,让全局干部“评头论足”;在民主测评与推荐环节,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占应参加人数的90%以上,远远高于规定比例。测评推荐时,不是简单地当场发放、当场收回测评表,而是给大家留足时间进行酝酿、选择,充分尊重和保护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二是拓宽选人视野,在多数人中“识人”。在竞岗过程中,该局把群众民主测评和推荐置前,把笔试和面试环节置后,不将笔试和面试成绩作为淘汰的第一道“门槛”,力求让那些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不因笔试面试而“名落孙山”,有效扩大了选人用人视野,也激发了全体干部的参与热情和竞争意识。在处级和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竞岗推荐层面上,增加了局机关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差额推荐的环节,让素质全面、业绩突出的干部又多了一次接受比较衡量和推荐挑选的机会,使党组决策有了多层面的民意基础,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合理性和公信度。

    三是提高决策民主,用好机制“选人”。推行任用干部票决制,是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选对人、用好人的重要保证。干部竞岗中,该局党组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同时,充分尊重和虚心听取党外班子成员的意见,注意积聚和发挥领导集体的智慧。局党组根据考察结果和工作职位需要,并综合考虑竞岗人员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推荐结果,以及任职经历、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发展潜力和工作职位需要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和集体讨论研究后,最后采取“差额票决”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同时,书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自觉接受广泛监督。(贾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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