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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市县长经责审计围绕“以审促改”规范管理
 
【时间:2011年07月26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浙江省市县长经责审计赴兰溪审计组围绕“以审促改”,有力推进该市党委、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市委、市政府积极部署“自查先改”和“边审边改”工作,针对自查阶段和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目前,相关部门已制定整改措施6项,完善制度3个。

    一、建立偿债准备金。受财力影响,兰溪市一直未能按省政府规定建立偿债准备金。自查期间,市委、市政府对此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到位。在上半年从土地出让金支出预算中安排偿债准备金5000万元情况下,计划下半年再追加。

    二、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自查反映,现行的《兰溪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存在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基数征收社会保险费情况,与省政府有关规定不符。对此,市委、市政府认真分析原因,并已开始着手修订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三、重新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审计发现,该市部分零星建设项目没有实行公开招投标。主要是2006年制定的《兰溪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不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根据审计建议,市委、市政府已制定并出台了新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招标标准作了适当调整。

    四、加快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继2010年出台《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兰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性文件,以及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核查试点之后,今年6月份以来,兰溪市开始全面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兰溪市国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已在征求意见,第一批、第二批国有资产出租租赁使用权拍卖工作已于6月1日、7月15日组织实施。(何刘坚 吴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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