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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县政府落实“审计建议”促生“两项规定”
 
【时间:2011年07月29日】 【来源:江苏省响水县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江苏省响水县审计局对有关单位进行部门预算审计时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房租赁存在未申报、未公开竞租,出现低价出租等现象,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审计对此提出建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拿出具体方案,以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建议提出后,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国资部门对有关单位出租、出售行为彻底清查,并先后出台了《响水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规范全新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出租行为的意见》两项规定。规定列举了出租、出售的相关程序及相关责任,并要求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对出租公有房屋的公开竞租、公有房屋出租收入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审计,对有关违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查处。(赵 娟  杨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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