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龙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龙泉市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肯定审计部门工作、高度关注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审计问责,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审议意见。
一是要建立健全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的督办、问责机制,对审计出有问题的单位进行 跟踪督查,纪检(监察)、财政、税务、司法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配合和协助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按纪追究责任,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审计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加强对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教育。三是加强审计情况综合分析,研究建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审计成果利用协调机制,对历年来的审计结果进行综合运用,研究制订防范和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办法,努力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四是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改善管理、加强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从“治本”上下功夫,见成效。(任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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