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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出台《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时间:2011年09月16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为加强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督,规范跟踪审计管理,提高跟踪审计成效,江苏省南京市近日出台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该《办法》根据建设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跟踪审计内容广泛和适用法律法规多等相应特点,对跟踪审计计划管理、重点内容环节流程、跟踪审计组长操作规程及跟踪审计项目考核管理均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规定对跟踪审计项目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利用现有OA审计办公系统搭建跟踪审计管理平台,各项目审计组长定期登录录入、维护跟踪审计信息。每年6月底和11月底,由各业务部门撰写半年和全年跟踪审计分析材料,并上传至跟踪审计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跟踪审计信息适时共享,为实时、有效动态交流管理创造了条件,同时,通过平台监控,对部分不符合跟踪审计管理要求项目予以适时督促,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水平和效率。
    
    为激励各相关单位和中介机构提高审计工作效能,确保审计质量,该《办法》还明确了跟踪审计考核细则。当年跟踪审计工作结束后,对相关单位和参审的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进行专项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审计组授予“优秀跟踪审计组”称号,对中介机构的考评结果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张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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