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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审计促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管理又出新举措
【时间:
2011年10月11日
】 【来源:湖南省岳阳市审计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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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岳阳市未纳入预算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管用情况抄报监察、审计机关备案暂行办法》,以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的管理。这是该市连续两年采纳审计建议,第三次出台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暂行办法》要求,各分配、管理、使用基金及专项资金的单位将未纳入预算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的情况向同级监察、审计机关备案审查;备案审查机关通过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同时,对重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暂行办法》对备案单位的报备范围、报备方式、报备内容、报备程序,对审查机关的审查内容、审查权限、处理整改和责任追究等也作了明确规定。
目前,全市审计机关正在认真组织学习《暂行办法》,积极落实审计监督职能,确保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杨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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