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审计动态  >  地方动态 > 正文
 
江苏射阳出台审计项目工作量计算办法
 
【时间:2011年12月02日】 【来源:江苏省射阳县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江苏省射阳县审计局一项效能管理文件——《审计项目工作量计算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旨在进一步激发全局审计人员争先创优热情,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能,优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手段和方法,提升审计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推进审计工作再登新台阶。
    
    《办法》依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从三大项分解了13项可操作的工作量量化指标,包括审前调查阶段工作量、审计实施阶段工作量和审计报告阶段工作量。其中,审前调查阶段工作量包括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的制定和审定、制发审计表格和审计通知书、审计组人员分工和审前学习培训等4个量化指标;审计实施阶段工作量包括一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县直、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等3个量化指标;审计报告阶段工作量包括审计报告撰写及交换意见、代拟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初稿)、处罚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初稿)、审计复核、局长审定审计报告、审计处罚或听证告知、完成所有的相关文件等6个量化指标。
    
    《办法》按照年度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实行分类量化积分计算。根据项目包含的核算量大小、涉及范围多少、时间跨度长短等因素,划分为甲、乙、丙三类。其正常的划分原则为:甲类项目:审计涉及单位在10个以上(包括10个)、审查独立核算账套在20个以上、时间跨度在一年以上的项目;乙类项目:审计涉及单位在5个以上(包括5个)、审查独立核算账套在10个以上、时间跨度在一年以上的项目;丙类项目:审计涉及单位在5个以下、审查独立核算账套在10个以下、时间跨度在一年以上的项目。《办法》规定,甲、乙两类项目中,其中部分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降格为次一类项目;凡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最低确定为丙类项目;没有独立立项的临时交办事项,按照科室对口的原则负责,作为专项工作考核,不作为项目考核;一些具有特殊情况、难以按上述原则划分的项目,由局长室研究确定。
    
    《办法》对项目分值的分配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实行区间分值。甲类项目分值为50—60分,以一个完整年度为标准,审查独立核算账套在20套的,得50分,每增加1套帐,相应增加2分,原则上60分封顶;乙类项目分值为40—50分,以一个完整年度为标准,审查独立核算账套在10套的得40分,每增加1套帐,相应增加2分;丙类项目分值为30—40分,以一个完整年度为标准,审查独立核算账套在5套的得30分,每增加1套帐相应增加2分。参审人员的分配比例为主审60%,协审40%。一个项目有多人协审的,按人平分计算,主审得分为协审的130%。(薛国春 李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