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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出台价格调控相关办法 专项资金纳入审计监督
【时间:
2012年03月12日
】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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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价格调控能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制定出台了《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
价格调控专项资金是指政府为调控价格、稳定市场,集中部分财力依法设立的专项用于扶持生产、促进流通、平衡供求、加强监管、补贴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资金,分为日常价格调控资金和应急价格调控资金两部分。日常价格调控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应急价格调控资金主要在市场供求关系发生显著变化,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已经或可能严重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情形下,应急用于价格调控,原则上从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安排。
《办法》还规定,财政部门对价格调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政财务监督,审计部门对价格调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审计监督。据悉,青岛市财政2011年整合11多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调控补贴平抑物价。(徐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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