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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经济责任审计力推四项工作
 
【时间:2012年11月21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在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突出四项重点工作,在审计范围“全覆盖”基础上,努力形成“分类管理为导,任中审计为主,三责联审助推,离任交接补充”格局。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提请苏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制定苏州市贯彻实施意见指导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是继续推进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配合。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将检查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开展内管干部审计工作情况作为审计内容固化下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之一。在管理监督中介入,结合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实施,尝试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注入信息化管理模块,形成干部选拔过程、任用过程等情况的连续监督平台。
    
    三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逐步建立和充实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审计数据库。根据两办规定相关要求,从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处理好审计资源与审计需求的关系,依照“突出重点、前移关口、科学统筹、不留盲区”原则,加强审计计划和组织实施管理,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开展。
    
    四是深化“三责联审”,提升结果运用。加强对用人审核、用编审查、用财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制定“问题整改回头看”制度和办法,将“三责联审”制度发挥实质效果,形成长效机制。(王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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