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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审计厅扎实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 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建设成果
 
【时间:2013年09月10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云南省审计厅制发了《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清退会员卡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会员卡清退范围、清退时限、清退要求,务求会员卡清退工作取得实效。

    该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要求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处级),积极发挥表率作用,要在规定时限主动上报、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严肃认真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搞好自查、排查工作。凡持有会员卡的,一律清退;对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作出零持有书面报告。目前,厅机关7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65人)均没有发现持有会员卡的情况,真正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清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本次专项清理活动之后,还发现审计干部持有会员卡或者新购会员卡的,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要通过此次清退活动,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的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好审计队伍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李玥帆 解琼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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