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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5年03月19日】 【来源:河北省唐山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河北省唐山市政府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结合该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凡该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管理财政拨款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基金(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都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推动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建立县级内部审计协会,形成覆盖市、县两级的内部审计管理指导网络,为全市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意见》对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以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审计制度,确定了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主要履行的八项职责、依法依规享有的十二项权限和应当遵循的审计程序,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积极推进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意见》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所需经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选调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重视和加强教育培训,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要明确指导和监督职责,加强对当地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推进该市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孙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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