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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投资审计以“三创新”实现“三转变”
 
【时间:2016年01月08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2015年以来,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在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通过创新审计方法手段、廉政监督机制、考核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审计职能、审计方式和审计作风转变。全年共完成72个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比上年增加16个,审计金额63526.29万元,审减金额5040.73万元,平均审减率比上年高出1.1个百分点;对18个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核减工程进度款10033.72万元,为政府节约融资利息645.17万元;对17个报审金额9750.66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征迁补偿资金进行审计,审减2419.53万元。该局跟踪服务中心城区断头路建设审计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嘉奖。

固本强基,着眼三个创新

一是创新审计方法手段。充分发挥审计信息化平台的优势,实现投资管理部门数据资源共享,限时审结风险预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细化审计实施方案、量化目标考核体系,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通过事前审计调查、事中审计跟踪、事后审计整改,实现了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全跟进”;通过强化审计现场管理、狠抓复核会审、防控风险节点,实现了项目审计过程“全规范”。同时,为切实解决审计整改落实难、追责不到位、甚至屡审屡犯的顽疾,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结果公示”的立体化整改模式,实现了审计监督与其他部门联合监管的“全协调”。

二是创新廉政监督机制。坚持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与廉洁从审两手抓,建立审前公示、审中巡查、审后回访制度,做到审计开展到哪里,廉政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明确规定审计组长为项目审计廉政责任主体。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实行周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新审计“八不准”纪律,每半年到被审计单位组织一次评议会,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廉政情况、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态度打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单位、部分企业代表担任审计廉政监督员,保证动态监督的实效,提高审计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创新考核管理体系。实行量化考核与清单管理模式。修改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结果核对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复核复审办法》,大幅提高了项目审计质量在考核体系中的比重。首次将被审单位反馈意见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推行目标责任、岗位责任双百分制积分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建立健全《审计组长(主审)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管理台账》,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实行一个项目一本台账的清单管理模式;完善审计质量和廉政风险保证金制度,将每年绩效工资的20%作为廉政保证金,有效防范投资审计廉政风险。

创新驱动,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促进了职能转变。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实事求是,客观评价,侧重揭示管理缺陷、制度漏洞和体制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促进完善制度、弥补漏洞和健全体制的建设性意见,更好地服务政府投资项目的宏观决策;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改变了单纯的审计执法、审计监督,向审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审计咨询方便企业问政转变,实现了效能型、质量型、服务型审计的华丽转身。

二是促进了审计方式转变。通过审计方法手段的创新,由关门会审向开门纳审、上门送审、进门问审转变,强化投资审计大厅综合服务职能,减轻了企业负担,构建了和谐的审计关系,充分发挥了审计“免疫”功能。由审结入档、案了事了向审后意见反馈、督促整改落实转变,使审计成果资源转化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投资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和民生实惠。由单纯注重审减结果向注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转变,使审计结果实现利用最大化。

三是促进了审计作风转变。在思想观念上,由“我”是审计官向“我”是审计“诊断医师”的角色转变。审计人员在项目审计过程中依法依规严格审计查找问题的同时,在投资项目管理、资金运行等方面基于专业知识向被审计单位开具“审计处方”。把“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把“为民而审,为国而计”的审计理念贯穿始终。在工作作风上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四风”,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新审计“八不准”,制止了庸、懒、散、慢、奢等现象,维护了审计机关良好形象。(许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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