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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审计法》
 
【时间:2017年02月22日】 【来源:河南省洛阳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15年以来国家、省出台发布有关审计工作的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重视审计。审计工作是政策实施和决策部署全方面落实的保障,是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的保障,是防范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保障,是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保障。《审计法》非常明确地规定审计部门在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二是突出审计整改实效。要把督促问题整改贯穿审计全过程,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重点问题限期整改。要将审计整改事项列入巡查督查范围,下达督办单,跟踪督查,对消极应付、拖延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要联合组织、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将限期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通过移送、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严格整改责任追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屡审屡犯。

三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围绕反腐、改革、发展,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用途和风险管控,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等事项,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有效推进源头治腐。(朱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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