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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审计局“三个强化”积极贯彻落实好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来源:云南省红河自治州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323日,审计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云南省红河州审计局高度重视会议的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会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朝晖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刘家义审计长的重要讲话内容,积极制定措施,以“三个强化”积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一是强化权力制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组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要从严管理好干部队伍,扎实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突出学习重点、讲究学习方法,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要健全内部制约机制,紧盯审计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建立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作用。要依法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抓揭示体制机制制度不完善问题,促进政令畅通和深化改革;也要保持昂扬向上、尽责担当的精神状态,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和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强化审计队伍建设,打造审计铁军。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要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坚持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执行纪律不严的问题和现象及时查处、严肃问责。要充分发挥审计的公共资金“守护神”和反腐“尖兵”作用,当好看钱管权的“经济卫士”,为确保全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孔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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