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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审计厅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时间:2017年08月16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在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近年来,我省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改善,调研发现,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普遍存在,因管理跟不上使得群众的获得感大打折扣,要建管并重,同安排同部署,使民生设施真正发挥作用”的建议,要求审计部门研究办理。青海省审计厅认真研究部署,围绕“建管并重,使民生设施真正发挥作用”的目标,就下一步民生项目审计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确定审计项目时,把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对社保、住房、教育、文化、卫生、三农、扶贫、就业等民生项目的审计,实行重点审计和审计调查,推进民生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特别是强化民生项目、民生工程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是创新审计工作模式。创新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式结合的组织方式,不断改进和优化审计手段,探索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审计模式。坚持把民生项目审计内容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等结合起来,融入数字化审计技术方法,推进民生项目建设和后续管理的协调统一。

三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关注民生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效益,着力揭示民生项目进展缓慢、项目后续管理资金不到位、项目建设和管理脱节、项目多头管理或管理缺位等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发挥效益。

四是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坚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如实反映审计查出的问题,在深入分析问题主客观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配套措施、规范民生资金管理和民生项目设施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推动追责问责。

五是形成高效监管合力。项目监管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加强项目监管,审计部门加强项目监督,同时审计部门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监督重点明确、监督过程配合、监督成果共用的协同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监管合力。(王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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