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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武汉特派办法规审理工作坚持“三个下沉” 努力当好“三员”
 
【时间:2022年02月24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字号: 【大】 【中】 【小】

近年来,审计署武汉特派办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查询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法规审理工作坚持“三个下沉”(责任体系下沉、跟踪检查下沉、工作作风下沉),努力当好“三员”(审理督查员、质量安全员、法规宣传员),切实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坚持“三个下沉”。首先是坚持责任体系下沉。严格执行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要求审计组严格执行审计组内交叉复核制,所有审计报告在提交审理前均由牵头业务处抽调兼职审理员会同审计人员一起进行交叉复核;为了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更加注重从制度层面加强审计风险的防范,要求审计组在审计机关业务会议上对照实施方案具体内容提交《审计任务清单》,会后由法规审理处以《未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清单》《外部调查台账》的形式进行审核备案。坚持跟踪检查下沉。为确保审计质量,及时跟踪项目动态,编制项目进度表,并加强对项目管理的检查。现场审计期间,督促各个审计组认真落实审计业务会议等制度,就工作重点、质量控制、成果目标等事项进行层层传导。审计项目结束后,重点围绕审计文书编制质量、审计取证质量、审计权力运行情况,安排审理人员对审计项目档案质量进行检查,对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纪要和审理意见书等明确要求整改完善的事项进行核查,并联合机关党委、办公室等综合部门,对审计业务会议、工作纪律等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持工作作风下沉。审计人员审前参加审计项目研究分析会,了解项目背景和政策意图,提前进入角色;审中主动参加审计组业务会,配合审计组在法规适用等方面出谋划策;审后做好项目的质量点评,从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等方面讲评审计项目质量。同时,定期在全办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辅导讲座,切实提升全办审计质量控制意识。

努力当好“三员”。首先是当好审理督查员。明确要求审理人员前移质量控制端口,突出现场审理,与审计人员充分沟通,以不同的视野和维度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脉络,提出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政策性强、法规不太明确、取证困难、难以定性等问题,加强对政策法规的集中研讨分析,切实把好政治政策关、法律法规关、事实证据关。当好质量安全员。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制作业务会议文书模板。分管特派员定期主持召开审计质量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修订完善考核办法,法规审理处考核评价业务处审计报告质量和工作程序。审计项目档案入库前,法规审理处与办公室共同验收审计项目档案,确保归档完整规范。当好法规宣传员。武汉特派办制订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集中购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书籍,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各审计组因地制宜与相关单位开展法治主题联学,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特别是新修订的审计法,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办内宣传栏等公众场所,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

责任编辑:刘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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