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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兰州特派办:重规范 提效率 保质量 切实加强审理工作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来源:兰州特派办】字号: 【大】 【中】 【小】

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在审理工作中重规范,提效率,保质量,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风险防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执行制度——重规范。该办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审计业务会制度》、《审计现场管理试行办法》等7项审计业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加强审计业务管理的意见。在审理工作中大力推动制度执行,在项目开始前,即对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各要素进行规范,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规范文书格式;审理过程中,在注重对问题定性进行实质性审核的基础上,注重对证据获取途径、审计组内部复核的合规性进行审核,促进审计行为依法合规。明确审计信息、审计报告等文书在审计组、法规处和办公室相关人员的流转过程,落实各岗位职责,形成质量控制合力;建立审理工作档案,记录审理的全过程,强化审理人员责任意识,规范审理行为。

跟踪督促——提效率。为提升审计实施方案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该办在审计项目调查了解阶段,提前参与审理,及时提出审理建议,促进审计组全面了解掌握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审计重点,科学制定审计措施。在项目实施阶段,法规处通过审计任务清单、审计问题清单和参加审计小组周例会等,实时掌握了解问题的查核情况和重点,重点问题提前介入审理,与审计人员一起梳理审计思路,及时提出审理意见,有针对性地督促审计组查缺补漏,全面落实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在审计报告阶段,坚持报告撰写与审理工作同步进行,结合工作底稿对全部取证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提出证据层面的审理意见,确保审计取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同时针对审计报告问题归类、原因分析、审计建议等进行综合审理,提出报告层面的审理意见,促进提升反映问题的层次和水平。

条分缕析——保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审理质量,该办坚持审理工作“三必问”,即问清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一是问清是什么,即要求审计人员对问题进行提炼,理清问题来龙去脉,明确体制机制制度缺陷点或违规主体、违规行为、违规性质和违规后果,不能模棱两可。二是问清为什么,即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既要分清主观和客观原因,又要分清主要和次要原因。三是怎么办,即明确审计成果的利用的对象、方式和途径,确保审计成果“应收尽收”、“颗粒归仓”。(董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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