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审计动态  >  审计署动态 > 正文
 
审计署南京办加强审计组与地方审计机关联络
 
【时间:2009年06月17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机关党委为加强该办审计组与地方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络,促进双方的交流协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反复征求地方审计机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近日发出通知,对审计组与地方审计机关加强联络的指导思想、主要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五点要求。

       加强联络的指导思想。紧密联系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实际,本着“相互合作、共同提高”的原则,加强审计组与地方审计机关在业务研讨、党建活动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审计组与地方审计机关相互学习、增进了解、共同推动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

       加强联络的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开展业务交流、理论研讨等活动。审计组和地方审计机关可结合各自特点,就效益审计、计算机审计、行业审计等,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和理论研讨等活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二是整合审计资源,开展业务合作。审计组在项目审计任务较重时,经分管办领导同意,可商请地方审计机关安排人员参与审计,充实审计力量,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三是加强党建工作联系,共同推进机关党建和审计文化建设。审计组要充分利用审计现场的教育资源,独立或与地方审计机关共同组织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党建和文体活动,加强与地方审计机关在党建工作、审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学习与交流,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加强联络的几点要求。一是实施审计(调查)项目时,审计组可通报当地审计机关,争取地方审计机关给予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配合与帮助;二是参加审计组的地方审计机关人员在审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署和该办有关审计、廉政、保密等工作规定,确保廉洁从审,保证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不泄露;三是在异地审计期间,审计组遇有需要组织学习中央、署党组文件时,可商请地方审计机关提供;四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审计组可与地方审计机关联合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典型审计案例交流、进行一次社会调查,组织一次党建活动,开展一次文体活动;五是在与地方审计机关交流协作过程中,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做到正常交往,凡与地方审计机关联合开展党建、文体等活动所开支的费用应据实结算。(陈伍滨 鞠仲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