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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沈阳办出台意见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质量
 
【时间:2009年09月07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审计工作质量意识,防范审计风险,出台了《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若干意见》,对该办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质量做出了具体要求。

    提高意识确定目标。《意见》指出,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保证。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对审计机关事业发展、树立审计工作公信力至关重要。全办同志都要树立责任意识,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夯实审计质量工作的思想基础。力争在2010年年底前,解决影响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些突出问题,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沈阳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意见》强调了审计人员、主审、业务处室、法规处、办公室等部门的审计质量工作职能,理清关系、分清责任,并要充分发挥审计业务会议的职能作用,对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材料及审计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均要上会讨论通过。《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了组织保障。

    明确具体要求。《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要以信息系统为平台,全面开展计算机审计,不断探索先进的审计方法。同时,对审前调查、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现场审计实施、审计(调查)报告、审计信息的撰写等重点环节及内容提出了加强审计工作质量的具体要求。

    加强考核管理和总结交流。《意见》要求在处室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干部考核办法中,将审计工作质量作为处室工作和干部履责、晋升的重要依据,并进一步完善与处室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相配套的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办法,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同时,各处室要在年终对全年审计质量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在处室年度工作总结中单独表述,并经常性的组织审计质量工作的经验交流。(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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