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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太原办制定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职务晋升规定
 
【时间:2012年03月19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派办干部管理,更好地调动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日前,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根据公务员法和审计署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办实际情况,制定了《太原特派办晋升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职务规定》。
    
    《规定》对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晋升职务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主要程序做了具体的规定,特别是针对破格晋升人员的相关条件和主要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破格晋升人员需在任期获得过表彰奖励、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或参与查处重要案件线索,发挥作用明显;或在艰苦偏远地区挂职锻炼或在其他单位交流挂职,且表现突出的等几种硬性条件。同时,破格晋升人员需进行民主推荐和工作业绩情况计分排名等多个程序。
    
    《规定》的制定,有利于调动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够更好地激励年轻干部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特派办的人才培养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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