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图片新闻
> 正文
审计署长春办获得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
2010年01月14日
】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被授予吉林省2007-2009年度“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该办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抓班子、带队伍、管事务,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纪楠)
【关闭】
【打印】
版权信息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办公厅 技术支持: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 网站电话:010-62150912\0929\099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邮编:100073) 网站标识码 bm26000001
京ICP备1901198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