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图片新闻 > 正文
 
审计署长春办获得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0年01月14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被授予吉林省2007-2009年度“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该办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抓班子、带队伍、管事务,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纪楠)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