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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8年07月31日】 【来源:海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7月31日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审计厅厅长  刘劲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部署,依据有关审计法律法规,省审计厅对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紧扣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的各项中心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盯政策落实、资金绩效和权力运行三个重点,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一年来,审计75个项目,涉及870个单位,查处违规金额14.18亿元,损失浪费金额6392.2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8.95亿元,促进制度完善88项,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0件,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保障、督促落实、清障护航和反腐利剑作用。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呈现良好态势。从审计情况看,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亿元,增长12.9%,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8%增长目标,其中税收收入占比83.03%,财政收入质量保持较高水平。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1.6亿元,增长7.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80.1亿元,增长13%。

——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省本级全年民生支出266.13亿元,占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3%。财政投入向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倾斜,全省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5亿元,增长46%;安排污染防治资金34.29亿元,增长63%。

——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推动专项资金改革,取消23项专项资金,将140项专项资金整合成83项。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同级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及中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机制,严禁变相举债,有效遏制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过快增长。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省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7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12.7亿元,总支出1399.6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96.2亿元,总支出28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亿元,预算支出2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67亿元,总支出147.8亿元。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2017年度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省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认为,201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各项收支情况,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有待加强。部分执纪执法部门2017年应收未收罚没款163.5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794.91万元;非税票据领用核销管理不完善,执纪执法部门与省财政厅统计的票据结转数存在较大差异。

2.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中有146个项目1.86亿元预算当年未支出,涉及12个科目。其中:教育支出科目14个项目,金额627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个项目,金额2191.05万元;农林水支出科目13个项目,金额1950.29万元。

3.预拨经费未按规定在年终前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省本级截至2017年末预拨经费余额20.85亿元,其中按规定应收回未收回的历史欠账1.31亿元,应列支(冲抵)未列支1.93亿元。

(二)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度省本级部门支出预算447.96亿元,实际完成442.72亿元,完成预算的98.83%。其中,“三公”经费支出2.6亿元,比上年增长2.97%。对省本级各部门财务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后,重点审计了40个部门,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三公”经费仍然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涉及金额249.71万元。一是21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私车公养、违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问题比较普遍。其中,17个单位在公车改革以后未能加强对加油卡的管理,存在私车公养问题,涉及金额51.36万元;7个单位存在节假日加油、一天多次加油、超油箱容量加油、汽油车加注柴油、省外加油等异常情况,涉及金额50.83万元;2个单位以虚假加油费套取财政资金20.35万元。二是9个单位接待费支出存在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行为,涉及金额38.19万元。三是3个单位存在未经预算调整或追加,违规支出因公出国(境)费88.98万元。

2.会议、培训经费支出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涉及金额142.53万元。一是3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26.27万元。二是6个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会议培训费19.86万元,其中3个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中支出特产、烟酒或人员补助等10.29万元。三是1个单位以虚高培训费变相补助下属单位41.52万元。四是1个单位376名工作人员违规在培训机构领取补助34.8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据实结算多报销培训费用20.08万元。

3.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金额134.64万元。1个单位违规发放下洞补贴65.26万元,2个单位违规超标准购买运动服装和支付运动项目费用27.25万元,1个单位违规为干部职工支付水电费42.13万元。

4.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54亿元。6个单位资金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其中,编造虚假事项套取资金423.02万元;未经审批擅自将大厦出租经营,投资3600万元建设住宅楼项目,违规出借经费210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漏记对外投资9152.99万元;违规扩大范围使用财政资金62.47万元。

(三)全省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省地税局注重利用信息化管理促进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开发上线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关联比对软件和日常申报事项审核系统,进一步堵塞附加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征管漏洞,扎实推进信息化税收征管。全年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382.3亿元,同比增长17.9%,地方级税收收入292.8亿元,同比增长14.3%。审计发现以下问题:土地增值税未及时入库税款6.3亿元;全省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375个项目中,有175个项目年内不能及时清算;16个市县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2.38亿元;17个市县130户纳税人未缴纳契税0.43亿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审计抽查27家企业有6家应享受未享受,多缴企业所得税4.07万元,占抽查比例的22.22%,抽查94家已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发现有12家不符合条件,少缴企业所得税10.53万元,占抽查比例的12.77%。审计督促14户纳税人补缴税款0.89亿元。

二、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下同)2017年度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市县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

6个市县调整预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差距较大,预算编制不精准。其中1个市“金融支出”调整预算数是年初预算数的33倍,1个县“交通运输支出”调整预算数是年初预算数的30倍。3个市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科学,由于基金预算实行以收定支,收入预算未完成导致支出预算无法完成。

(二)部分市县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

11个市县应收未收非税收入57.35亿元;12个市县执收部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1.17亿元;12个市县财政部门未及时将非税专户收入上缴国库96.48亿元;9个市县欠缴省级分成土地出让收入10.22亿元。

(三)部分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不够好。

一是18个市县从支出科目来看,“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个科目完成率较低,分别为82.72%、85.05%、85.4%。3个市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率分别为32.1%、43.07%、47.87%。3个市县通过以拨作支方式将资金拨至专户或项目4.13亿元,导致支出预算完成不真实。二是7个市县预算支出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特定事项,涉及金额50.06亿元,未按预算法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预拨经费存在风险隐患。

一是超范围使用预拨经费,2017年末预拨经费余额中有170.85亿元超范围预拨,占69.59%。二是未按要求将预拨经费(不含预拨下年度预算资金)在年终前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12个市县存在2年以上未收回的预拨经费余额149.02亿元。三是预拨经费不断累积形成一定的财政风险。截至2017年末,18个市县预拨经费余额245.5亿元,已形成实际支出,大部分没有预算资金来源。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在2017年对8个市县开展政府性债务和长期支出责任审计的基础上,2018年又对省本级和11个市县截至2017年末,政府性债务以及违规举债和不规范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整改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省政府性债务总体情况可控,从2017年7月清理整顿不规范政府融资担保行为以来,长期支出责任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有1个市本级债务率超过100%的警戒线,1个管理委员会2017年11月仍违规向企业借款725万元;11个市县涉及不规范举债应整改事项88项,已整改42项,尚有46项未整改,占52.27%。

(二)扶贫审计情况。

2017-2018年,对18个市县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和生态扶贫移民搬迁等审计,其中对5个国定贫困县多次审计。审计涉及资金41.57亿元,发现问题金额4.13亿元。主要问题如下:

1.部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够精准。一是8个市县新农合缴费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等健康扶贫政策未覆盖到全部贫困户,涉及15126人,资金281.81万元。二是8个市县应发未发712名贫困学生教育补助180.8万元。三是2个市县将部分C级修缮危房按D级危房拆除重建,违规向163户C级危改户发放D级补助,多付资金576.5万元;2个市县184户贫困户在住房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被确定为脱贫;部分贫困户超面积建房。四是9个市县实施的部分产业项目,未有效落实资金风险防范措施,产业未带动贫困户参与和就业,未充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涉及项目资金2.06亿元。五是3个市县在生态扶贫移民搬迁中不同程度存在“重搬迁、轻发展”倾向,未体现向贫困户倾斜的政策意图。

2.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9个市县超范围报销健康医疗费用、发放教育扶贫补助,涉及非贫困人口458名、非贫困学生1221人次,资金211.28万元;重复发放或多头发放教育扶贫补助227人次、55.13万元。二是11个市县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其中,6个市县违反合同约定,违规支付扶贫资金1028.85万元;3个市县228.94万元资金沉淀在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未发挥效益;5个市县14个项目存在虚假分红、少分红、不分红现象,涉及资金1664.7万元。三是2个市县对生态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违规将工程款38.81万元支付到个人账户,多付工程款2.13万元,多发放建房补助12.76万元。

3.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8个市县14个项目违规招投标,违法分包,涉及资金7241.66万元;10个市县22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已建成或投入使用的设施中途闲置,涉及资金4555.27万元;1个生态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存在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

4.帮扶责任未完全到位、作风不够扎实。6个市县对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疏于监管,在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及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导致项目效益不佳或高估冒算造价,造成损失浪费或多付款项,涉及资金4601.61万元。

(三)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通过对2个市市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揭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监管查处不力。1个市政府对3个非法用海案件处理履行职责、整改不到位;对11宗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不力;105.65亩海防林改造项目存在质量问题;2家企业毁林和越界采矿,其中非法占用林地并毁林336.71亩;25.27亩基本农田被占用进行非农建设。1个市28个项目未批先占用林地745.46亩。

2.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推进不力。1个市2015年和2016年安排预算5720.73万元用于退果还林工程,但均未实施;1个景区未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1个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城区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城区供水漏损率较高;部分环保工程建设严重延期或未及时开工。

3.耕地保护政策未落实到位。1个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有1688.33公顷质量不高;耕地占优补优政策落实不到位,96.27公顷耕地未按质量要求补充。

4.资源环境收费管理不到位。1个市应收未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6285.69万元,占应收金额的21.5%。1个市应征未征、少征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1076.16万元。

经审计督促整改,已追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400万元、资源费677.41万元和污水处理费119.12万元。

四、重点资金、重点民生工程和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十二个重点产业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2015年至2017年,省本级安排十二个重点产业资金246.15亿元,拨付217.57亿元。对十二个重点产业资金绩效情况审计,重点抽查旅游、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海洋、医药、高新技术5个产业的14项专项资金,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产业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待完善。一是产业资金构成的口径不够科学。目前的产业扶持资金体系既扶持产业,也投入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等事业支出,如热带特色高效农业资金34.2%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民培训等。由于产业支出和事业支出应达成的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无法对产业资金的总体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精准的绩效考核。二是资金投向与政府鼓励的资金导向有偏差。从资金的分布看,三年财政对高新技术产业投入为2.9亿元,仅占十二个重点产业财政总投入的1.18%;对医药、会展、海洋、低碳制造等4个产业投入均只占十二个产业财政总投入的1%及以下。三是财政扶持仍局限于“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策性补助”等3种无偿方式,产业股权式投资仅占抽查资金的9.18%。未采用市场机制运作,“输血”而不是“造血”的财政投入机制导致资源配置效率较低。

2.分类规划滞后,产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实现不理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热带特色高效农业规划》等2个专项规划尚未编制或获批,相关产业发展缺乏科学性系统性的规划指导。5个中长期发展目标完成不理想,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增长率低于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目标要求;设立100个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平台等指标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预期差距较大。

3.项目管理不够规范,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益。抽查59项资金,其中10项资金未制定管理办法,4项资金没有设定资金绩效目标,18项资金没有公示申报指南或分配方案。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等4项涉农企业贷款贴息存在多头管理。30个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超期未验收,最长25个月。旅游、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高新技术等产业有2个项目未完成、4个项目11项考核指标或建设任务未达标,涉及资金总额4934万元。4个项目未启动或项目进展缓慢。三年下达市县十二个重点产业资金152.27亿元,51.69亿元资金沉淀或统筹用于其他支出,占33.95%。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向51家单位违规拨付或超额拨付各类奖补、贷款贴息等资金5801.83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筹集财政资金74.7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2.5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7.13万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24万户,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有2.51万户棚户区居民、20.08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和3.24万户农村贫困家庭受益。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有2个安居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1871.21万元;由于项目不能按时实施造成贷款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51亿元闲置超过一年;违规用于其他支出3347.14万元。

2.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4个市县5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1521.55万元;3个市县5个项目招投标涉嫌违法违规操作,涉及金额8848.36万元。5个市县7个项目2014年底前已开工,至2017年底仍未建成,涉及住房2045套;4个市县6个项目由于水电系统、消防系统和小区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基本建成一年以上的安居住房未分配入住,涉及住房1858套。

3.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不严格。5个市县在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规获取补偿和安置问题,涉及金额578.18万元;12个市县123户不符合条件对象家庭违规享受121套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1.87万元;14个市县153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75.71万元。

4.安居工程住房使用和运营管理不规范。4个市县18个项目2285套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安居住房,由于需求不足、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到2017年底仍空置;13个市县10928套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1016.78万元。

经审计督促整改,截至2018年5月底,有关市县追回资金438.83万元,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26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补助39.66万元,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37套。

(三)全域旅游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5个市县落实全域旅游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市县政府对创建工作不够重视,4个市县在《海南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导则》规定的首批创建市县初步验收阶段,均未达到验收标准,其中1个市县相关工作刚启动;4个市县未按照要求设立全域旅游工作目标考核机制;3个市县因编制、工作经费、联合办公场所落实难度大等原因,无法建立常态化的“1+3”旅游综合执法体。

(四)市县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专项审计情况。

对5个市县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5个市县45宗面积3816.42亩土地闲置认定政府原因的依据不充分,分别占处置宗数和面积的19.65%和13.9%。如,3宗闲置土地在实施“两个暂停”政策前已闲置,却以“两个暂停”政策影响为由认定为政府原因闲置。

2.4个市县违规非净地出让176宗。出让时存在未及时完成征地青苗拆迁补偿、土地权属纠纷未解决或土地规划未编制等情况。

3.4个市县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认定程序操作不规范。认定为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227宗土地中,有212宗无造成政府原因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签字,占总数的93.39%;184宗闲置土地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占总数的81.06%。1个市未按规定向部分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和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市县对4宗土地重新认定为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并予以收回,将2宗土地从存量土地中删除。对于存在的程序性问题,5个市县均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省18个重点项目和市县60个重点项目进行预算执行和政策跟踪等审计,投资金额212.42亿元,审计金额120.12亿元,发现违规金额7.9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0.16亿元,促进增收节支6.17亿元。

(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公路审计。

对7个市县农村公路进行审计发现,2个市县部分项目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围(串)标问题突出;7个市县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对非交通部门实施的183个标段农村公路进行审计,有129个存在不修路肩、减少或不做级配碎石垫层、缩减路面结构层厚度等质量问题,占抽查数量的70.49%,造成财政资金损失666.07万元;2个县项目超标准多计勘察设计和代建费用343.91万元。

(二)围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审计。

审计发现,63个重点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其中应开工未开工15个,应完工未完工30个,达不到序时进度18个;3个项目违规多计工程造价6.06亿元;5个项目违规招投标,涉及资金76.44亿元;15个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先概算包干、后编制概算,缺项审批,未办理相关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以及超概算等问题;违规使用项目资金1.89亿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2家企业3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

未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改革的有关政策,违规发放节日补助、通讯补助、演出补助1612.14万元。没有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要求,未及时处置或盘活5家子公司的低效无效资产4047.87万元。

(二)企业对外投资效益低。

1家企业2013年至2016年投资6.59亿元设立13家子公司,其中6家亏损,亏损面占46%,亏损总额3656.9万元。1家企业下属单位2012年至2016年投资171.13万元,项目长期未实施。

(三)企业资金管理不善。

1家企业通过广告置换取得的服装和住宿餐饮券等物品,价值4470.65万元,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也未对外开具发票,漏缴相关税费;5937.11万元广告提成没有纳入个人薪酬范围,未缴交个人相关税费,其中违规领取广告提成957.19万元。1家企业下属公司违法发包3个建设工程项目2066.54万元,未公开招标15个单项工程项目2384.65万元。

七、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我们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力度,充分发挥反腐利剑作用,向纪委监委、公安及相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0件,涉及人员155名,涉及金额8.12亿元。截至2018年6月底,已结案11件,有42人受到处理处分。移送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微腐败”侵害群众利益。发现此类问题线索34件,主要是在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工作中,基层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职务侵占、骗取安置指标和房改资金,造成重复享受补助、资金损失。二是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和违规转分包。发现此类问题线索9件,主要是在农村公路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中未公开招投标、违规招投标、违规转分包、多计工程款。三是违规套取财政或国有资金。发现此类问题线索9件,主要是涉案人员通过虚开发票、假发票等形式套取资金。四是部分干部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发现此类问题线索5件,主要是少数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专项资金、培训费等被骗取或虚报冒领。

八、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

省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以及2017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沈晓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管、亲自抓,带头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切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个方面问题,涉及535个问题单位。截至2018年5月底,已整改491个,正在整改44个,整改率91.77%;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107.09亿元,其他整改问题金额49.73亿元,处理处分1015人次;推动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医疗保险、扶贫政策、生态环保等方面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8项。

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涉及:追回或收回违规享受的保障性住房、补贴难度较大;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和污水处理费等资金难以收回;恢复矿区的生态环境需要较长时间。我们将继续跟踪督办。

九、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强化财政收入预算执行,做到应收尽收,为做好财政资源配置打好基础,提供保障。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配置财政资源,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三大攻坚战、十二个重点产业、民生工程、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基础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年内支出进度慢、年末突击花钱的老问题。四是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尤其是专项资金,要全面实行绩效考评,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不断提升预防和化解财政风险的能力。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财政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规范长期支出责任管理的各项规定,督促市县认真整改不规范的举债、融资和担保行为,及时预防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二是整治不规范预拨经费形成的财政风险,制定政策规范市县预拨经费使用,督促市县制定计划逐步化解长期累积的预拨经费。

(三)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务支出管理。针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屡查屡犯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违规违纪问题以及虚报贪污行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明确政策要求、开支标准、审批程序、采购方式,加强单位内部审查,强化会计核算中心监督职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严肃追责。

(四)加强十二个重点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加强产业规划引领作用,完善十二个重点产业规划;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加快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医药产业、低碳制造业、海洋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投入,明确产业支出和事业支出的界限,通过精准投入,更好促进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强化产业扶持资金的对象管理,梳理产业资金扶持对象及内容,突破部门及条块划分,构建产业资金统一申领平台,从源头上杜绝重复申领;加强资金绩效和后评价制度管理,转变“重前期、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观念,规范资金分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五)抓好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下大力气抓好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立足精准,及时纠偏纠错,对不符合精准要求、政策执行走样等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既要防止随意提高标准、吊高胃口,又要杜绝政策缩水、做表面文章。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金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沉淀,坚决杜绝层层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推动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物资和服务等采购程序,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项目程序合规、质量合格、发挥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省政府将认真督促整改,并于年底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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