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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 上海)
 
【时间:2019年01月10日】 【来源:上海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2018年12月18日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上海市审计局局长  王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7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部署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应勇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整改到位,加快完善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周波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扩大)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逐一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

各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落实整改。一是明确整改责任。通过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二是注重完善制度。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对跨部门、跨区域问题,各部门及市区两级政府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审计整改合力。四是强化结果运用。以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并在部门或系统内部举一反三,强化管理。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缴)税款、清理收回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7.13亿元,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39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公共卫生三年行动专项资金”“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各环节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加大全过程监督力度。针对“生活垃圾减量化专项资金”,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

2.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已明确自2019年起,福彩公益金项目将全部纳入市对区转移支付。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帮困专项补助等多项困难人群生活补助资金将整合为1项专项资金。

3.对部门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影响税收征管质量的问题,相关区税务局已督促相关企业补缴契税、印花税共计4427.71万元。市税务局于9月10日开始试行新的注销登记方式,并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杜绝已注销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4.对企业日常纳税申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税款已全部补缴入库,共计金额4630.88万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专项债券发行费未按规定纳入基金决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于2018年起将专项债券发行手续费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核算。

2.对7幅储备地块未经批准出租出借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按规定报批临时利用储备地块情况,研究制定土地储备地块临时利用管理办法。

3.对5.94亿元土地储备资金未按规定纳入专户核算的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将上述资金纳入土地储备资金专户核算,同时制定相关管理操作办法,完善土地储备资金内控管理。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个别预算支出项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相关企业已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将原区域配套项目建设资金调整用于城市更新建设。该项调整已报请市政府审批。

2.对国有企业信息化项目部分目标功能未实现的问题,3家企业加快项目推进,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加大应用力度,其中交运集团APP系统司机端使用率已覆盖95%以上的运营人员。

3.对国有企业损益核算不准确,影响国资收益计缴基数的问题,7家企业集团已完成账务调整,涉及金额3.33亿元。市国资委将加强对财务决算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审核,进一步夯实国资收益收缴基数。

(四)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部分公共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原小企业欠薪保障金结余资金处置办法尚未明确的问题,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原小企业欠薪保障金纳入企业欠薪保障金统筹管理,结余资金4.54亿元已全部划入企业欠薪保障金账户统筹使用。

2.对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续处置不够到位的问题,市社保中心将加大后续追偿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追偿流程。对确实无法追偿的先行支付资金,研究妥善处置的办法。

3.对部分社保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个别区重残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由区财政承担的68.56万元已足额上缴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委托专业机构对未验收项目进行审计,并已完成验收。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财政资金、资产使用管理绩效不高的问题,相关部门对涉及的财政资金、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资产收回、账务调整、账户注销、上缴财政等方式落实整改,涉及金额共计1.98亿元,房产面积3932.35平方米。

2.对预算编制、执行及调整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完善政府采购的内部管理等方式予以整改。

3.对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清理账实不符资产,涉及金额共计3834.16万元。同时,部分单位还制定完善了合同管理、课题费管理等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4.对决算编报还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部门均已进行调账处理,涉及的非税收入也已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3个区落实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污水未及时处置,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相关区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污水处置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服务范围内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计划于2019年6月底投入使用。同时制定建设期间应急调度机制,缓解污水冒溢现象。二是抓紧维修损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除1座因村庄动迁报废,其余14座已维修完毕。三是抓紧落实污水纳管工作,相关单位已完成污水纳管工作,目前正在办理排水许可证。

2.对污泥处置监管不到位,存在二次污染隐患的问题,3个区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责令相关部门加快落实整改。目前,河道底泥检测工作1个区已完成,1个区正在实施。通沟污泥处置工作1个区出台了制度,1个区正在推进处置点建设。2家污水处理厂重金属超标的污泥已运往老港固废基地卫生填埋。

3.对生活垃圾未有效处理,影响垃圾综合治理效果的问题,相关区已处理完毕积存的垃圾,并与垃圾回收企业签订了有害垃圾处置协议。12座垃圾处理设施,部分已配置渗滤液收集池或污水预处理设施,其余设施正在制定生态修复或改造方案。

(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风险防控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村镇银行风险管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相关发起银行从规范履行职责、完善公司管理、提升风险经营能力等方面落实整改。一是积极创新支农惠农金融产品。二是积极调整客户结构,主动压降大额贷款。三是强化领导风险负责制,完善配套机制建设。四是制定不良问责管理办法,加强追责力度。

2.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市金融办积极研究、落实整改。一是责令相关小贷公司限期整改。二是修订完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三是加强对实际年化利率的关注和控制。四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3.对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因信息共享不畅,影响担保对象核实的问题,市担保中心已初步完成与市信用平台的对接,完善了核实手段。

(三)扶贫协作及对口支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整改情况。

1.对5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上海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已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调整。

2.对1800万元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当地县财政的问题,涉及资金已全部上缴县财政援疆资金账户,纳入结余资金统一管理。相关县政府进一步完善援疆项目管理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对2个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的问题,相关县政府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安排。

(四)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10处保留历史建筑拆除未按规定进行论证的问题,黄浦区及时暂停区域范围内旧改地块的拆房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留改拆”的论证和报审流程,全面落实各项保留保护规定。

2.对部分严重损坏的优秀历史建筑未能得到及时修缮的问题,市房屋管理局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抢修责任,制定维修方案,及时开展抢修,解除安全隐患。同时研究修订《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针对代为修缮、专项补贴、违法处置等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争取从立法层面保障整改落实到位。

3.对部分风貌保护街坊底数不清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就同步推进旧改征收和风貌评估工作已和相关部门达成共识,有序衔接风貌保护街坊与旧区改造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旧城区改建和房屋拆除工作。

(五)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有关规划编制工作滞后的问题,市农委对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设施布局规划,以及经营性设施用地试点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结合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和全市农业“三区”划定统筹考虑,抓紧完成首批4个试点项目的收尾工作。

2.对部分郊区断头路未按期开工的问题,市交通委会同市、区规划部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截至目前,8条道路主体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其余2条道路正在按照相关程序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3.对农村信息化发展工作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问题,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积极推动问题整改。一是将美丽乡村和智慧村庄作为重要指标列入示范村建设指南和申报要求。二是开展市、区两级居村电子台账系统的数据对接。三是组织对相关智慧村庄项目建设进行验收。

四、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16个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市房屋管理局依据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管理推进机构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以区为主”建设推进机制。一是积极采取措施推进保障房项目建设,目前已有4个项目980套交付使用,1620套完成验收,2125套结构封顶。二是抓紧推进配套道路设施建设,2个项目周边道路正在建设,1个项目已交付使用。三是督促加快7个配建大居养老机构的建设流程和工程进度,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接管工作。

2.对42.42亿元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及相关建设单位积极推进资金结算工作。截至目前,已收缴12个项目共11.87亿元保障房协议差价款,2.04亿元用于非公共项目支出的保障房项目贷款已归还原渠道,2.55亿元项目建设结余资金已上交财政统筹安排。

3.对3751套保障房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已清理清退部分被违规占用、出租或对外经营的保障房。同时,下发《关于优化改善本市廉租住房审核配租管理有关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配租管理。

(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擅自改变场馆功能用途的问题,市文广影视局督促相关活动中心通过收回出租空间,清理被占用的空间,取消经营性培训班等方式落实整改。截至目前,7个活动中心已完成整改。

2.对一些场馆及设施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文广影视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区对闲置场馆明确功能定位,明确规划改造时限,早日向市民开放。鼓励健身房实行错时开放或延长开放时间。搭建社区共享服务平台,探索东方社区信息苑转型新模式。

3.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区已明确了整改方案和计划。其中,2个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活动中心已将有关收入上缴财政。用市财政日常运营补贴支付项目工程款的活动中心,由相关区财政落实日常运营资金。

(三)郊区新建医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人员等基本配备存在差距的问题,相关医院通过现场、网络、纸媒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拓宽护理人员招聘辐射面,扩大对外招聘和人才引进力度。

2.对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存在差距的问题,相关医院通过临床新技术的引入和培育、相关技术人才引进、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侧重调整等方式,提升医院疑难重症诊治和关键医疗技术开展能力。

3.对科研教学能力存在差距的问题,申康中心已将4家新建医院科研楼项目纳入到“十三五”建设规划,从硬件建设上提升4家新建医院教研能级。研究将华山北院等3家医院纳入高校医学院附属医院,从根源上解决相关医院教学能力提升方面存在的体制障碍。

(四)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轨道交通部分自主招标项目采购流程不规范的问题,申通集团已对采购平台专家库及抽取流程进行整改,增补外部专家560余人,同时完善专家随机抽取流程及回避原则。

2.对市政道路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正在办理手续,1个项目已整改完成。

3.对医院项目超概算投资较为突出的问题,相关医院向申康中心上报了关于调整项目投资的请示,申康中心已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概算调整,其中1家医院已获批复。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着眼长期规划,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整改已经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二是加大督促力度,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逐条整改。三是着力构建完善各领域长效机制,坚持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切实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诚恳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为上海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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