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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年01月23日】 【来源:海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2019年1月21日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海南省审计厅厅长 刘劲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39次,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将审计整改问题纳入省政府督查督办范围。省审计厅狠抓督促核查工作,各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意识明显增强,整改质量明显提高,整改工作呈现四个方面新特点。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看待和落实审计整改工作。2018年10月19日,省委刘赐贵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专门听取了2017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审计整改工作必须以巡视整改同样的要求进行整改,要真整改,不能假整改。今年1月13日,本报告呈报省委审计委员会审定时,刘赐贵书记又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被审计出的问题均属违规违纪甚至是违法的事项,一些表现严重违反八项规定,决不能一审了之,审计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也是干部能自律的表现,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问题的整改,并且举一反三,不再重犯。沈晓明省长要求各市县各部门“一把手”强化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整改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承担主管事项的监督管理责任。并且对长期未整改的3个问题,要求由3位副省长抓落实,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二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审计整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省审计厅加大督促核查力度,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审计整改成效显著,审计监督实效明显提升。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584个问题,截至2018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525个问题,正在整改59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0%;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收回资金、追回违规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归还原资金渠道、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131.52亿元;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1项;问责处理73人次。

二、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法院系统9个单位上缴罚没款622.57万元;省高级技工学校等3个单位未支出的预算资金4940万元,已支出2917.77万元, 2022.23万元被省财政厅收回;已按借款协议扣还琼台师范专科学校等2个单位借款2460万元;26个部门单位追回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违规加油资金和以虚假油票套取的财政资金108.06万元;12个单位追回违规支出的会议费和培训费25.09万元;2个单位已退还违规发放津补贴5.75万元;6个单位收回违规借款2100万元,收回专项资金23万元;18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追缴入库土地增值税6.95亿元、耕地占用税8029.43万元、契税3632.29万元。

(二)市县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2个市县已征收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等4.69亿元、上缴非税收入8.53亿元、非税专户收入上缴国库96.39亿元、上缴省财政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7.09亿元;18个市县对累积预拨经费制定了可行性冲抵计划,并已冲抵预拨经费44.91亿元。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府性债务方面,1个单位的违规借款725万元已还清;11个市县不规范举债事项46项已全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扶贫方面,4个市县未参合的236名贫困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个市县已对13954名贫困户,按政策退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资金171.03万元;5个市县对307名贫困户补偿住院医疗费用3.35万元;8个市县发放572名贫困学生教育补助118.74万元;3个市县追回多报销的医疗费用0.61万元;8个市县追回多发放的教育扶贫补助金88.71万元;1个市县追回多支付的扶贫工程款24.85万元;3个市县将扶贫沉淀资金228.94万元投入产业扶贫项目;3个市县兑现分红103.52万元;2个市县追回多发放的生态移民搬迁扶贫资金3.88万元;2个市县追回多支付的产业扶贫资金114.93万元;1个市县已核减扶贫工程款13.17万元;1个市县将11个项目本金118.68万元返还贫困户;4个市县7人受到处理处分。

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三亚市海上餐厅项目主体部分已全部拆除并编制恢复海域原状施工方案;105.65亩海防林改造项目质量明显提高;儋州市非法占用林地的23个项目已作出行政处罚4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19个。三亚市已收回退果还林项目资金5720.73万元,西岛垃圾处理站已完工;儋州市已对供水漏损较大的区域进行改造和维修,管网漏损率已降低至16.9%;9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完工8个;生态环境11个子项目,已完工8个。三亚市已追缴生活垃圾处理费1500万元;儋州市已追缴污水处理费842.28万元。

(四)重点资金、重点民生工程和重大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二个重点产业方面,已收回违规金额310.73万元,完善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体系,制定有关资金管理办法5项。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2个安居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已支付1317.38万元;4个市县3.51亿元闲置资金已收回3.16亿元,已分配使用1077.8万元,2357.5万元将继续用于危房改造项目支出;3个市县已将违规用于其他支出的安居工程项目资金2414.89万元收回;5个市县已有13个项目3600套保障性住房建成;7个市县已有12个项目2226套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8个市县已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141户;追回多发放的拆迁补偿、住房安置资金287.99万元;11个市县已腾退保障性住房99套;已追缴保障性住房欠缴租金426.17万元。

全域旅游政策措施落实方面,4个市县已对照标准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将再次迎接验收;2个市县已建立常态化的“1+3”旅游综合执法体。

市县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方面,5个市县已对45宗土地闲置情况重新认定,政府原因的39宗,企业原因的4宗已全部收回,2宗不属于闲置土地;4个市县对176宗违规非净地出让的土地进行清理;对212宗政府原因的土地重新确认签字;对184宗闲置土地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1个市县已向部分土地使用权人补充下达认定书。

(五)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村公路方面,1个市县已将农村公路违规招投标的直接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查处;7个市县已追回多支付的农村公路工程款345.62万元;2个市县核减多计的农村公路勘察设计费343.91万元。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方面,15个应开工未开工项目,有12个已经开工;30个应完工未完工项目,有22个已经完工;18个达不到序时进度项目,有11个进度达到要求;15个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项目,有11个已完善相关手续;2个项目核减工程造价3841.1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已停止发放规定外津贴补贴;将广告业务奖励纳入个人薪酬。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已对5家子公司清理处置,收回资金1627万元;对6家子公司进行清理,避免形成新的低效无效资产。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18年省审计厅已向省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5件,截至2018年12月底,办结9件,有4人受到处理处分,其中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其余56件正在办理中。

三、其他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相关市县、部门和单位反映的整改情况及审计督促核查情况看,尚需继续整改的59个问题涉及15个市县7个部门及单位。如相关单位对少缴非税收入及税款正采取措施追缴中;有关单位正在追缴多发放的危房改造资金、教育扶贫补助资金、公租房租金等,正在清理重复享受的保障性住房;部分保障性住房因征地困难等原因长期停工未建成,或因供大于需建好后尚未分配;部分重点工程项目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推进逐步完成整改等。

下一步,省政府将督促有关市县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省审计厅将继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效果。

四、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53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扛起审计担当,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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