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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7月17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时间:2019年07月26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市审计局局长  侯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落实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市委发起的15个攻势,进一步强化科技强审,坚持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全力服务保障各项攻势,加强对财政支出特别是对市场主体奖励政策兑现情况的审计,奋力攻占“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和“审计全覆盖”两个“山头”,打好政令畅通战、深化改革战、攻坚保卫战、权力规范战、投资推进战五个“战役”,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总的来看,2018年,相关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财税改革推进取得成效,财政运行情况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涉企收费动态监测机制,改善了财税营商环境;二是出台了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支持培养科技型企业等政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三是强化财政统筹能力,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积极兑现对市场主体的奖励政策,推动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四是在全市范围对十八大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向10个区市和93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整改督促,促进完善制度办法30项,追回出借的财政资金46986万元,规范国有资产管理11处。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级决算草案情况。市财政局编制的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表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3亿元,可用资金634.8亿元,支出573.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0亿元,可用资金297.4亿元,支出220.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9亿元,可用资金9.11亿元,支出6.73亿元;纳入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2.98亿元,可用资金1121.6亿元,支出635.8亿元。上述数据与2019年1月向市人大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多0.01亿元、可用资金决算数少0.1亿元、支出决算数少1.4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决算数多15.15亿元,收支差异主要是根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从审计的情况看,市财政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完成了市级年度预算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仍需加强。

1.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有“债务付息支出”等10个类级或项级科目未编制支出预算,当年支出306842.89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够完整。截至2018年末,市财政出资的12家国有企业(其中6家盈利企业实现净利润3153.78万元)的经营性资产国有产权收益,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3.一般公共预算批复到位率需进一步提高。2018年,市财政批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2603186.5万元,整体批复到位率77.84%,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个类级科目低于50%。

4.部门预算批复不够规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按规定批复到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超出规定时限。有776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支出预算)年初未批复到具体部门,2018年12月已批复。

5.部分预算未执行。抽查发现,2017年末结转的、由市级安排的10359.75万元预算,至2018年末尚未执行,涉及“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港航建设项目支出”等8个项目;由上级补助安排的56022.92万元预算,年内未执行,涉及“部分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等17个项目。有34个预算单位的共7513.41万元用款计划申请,市财政局已批复,但年内未使用,涉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43个项目。

(二)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够到位。抽查发现,市财政局批复给40个预算主管部门的73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跟踪监控,有10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内容不完整、未细化量化、与年度任务不匹配。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抽查发现,截至2018年末,青岛市建筑业职业技能鉴定所等3个预算单位,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级2018年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全部95个一级预算单位,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审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重点选取33个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延伸审计了47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104.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完整,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收缴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涉及18个部门单位、金额27153万元。其中:11个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12444.4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14个部门单位的结余结转资金10737.91万元未清理或上缴;4个部门单位收到的上级补助资金1335.2万元未及时向财政部门备案;3个部门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严格,涉及资金617.49万元;5个部门单位收到的上级或其他单位拨付资金2017.95万元未作收入核算。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涉及13个部门单位、金额10602.35万元。

1.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事项管理不规范。其中:3个部门单位的部分业务未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资金25.91万元;2个部门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未及时公开,涉及资金3200.79万元;1个部门单位采购进口产品未向财政部门申请,涉及资金23.16万元。

2.预算执行不严格。其中: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申领财政资金270.63万元;1个部门单位向无检测能力却承担业务的单位支付业务费41.12万元;5个部门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2459.63万元;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列支借调人员费用等181.11万元;1个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4400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涉及13个部门单位、金额59056.67万元。

1.资产处置不够规范。其中:4个部门单位未经审批处置资产;3个部门单位的资产闲置未及时处置;2个部门单位的资产处置手续不够完善。

2.资产监管存在漏洞。其中:1个部门单位所属8个事业单位的房产未统筹使用,所属1个单位的房产闲置却又租用办公用房;4个部门单位的13处房产权利人与使用人不一致;3个部门单位的38个业务信息系统未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1个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的773.63平方米房产,未纳入青岛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1个部门单位未按要求对市级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开展月盘点。

3.未及时办理资产竣工、变更等手续。其中:1个部门单位的8个项目已完工,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涉及金额33543.45万元;2个部门单位的19项资产已竣工决算或投入使用但未转增资产,涉及资产价值17834.22万元;3个部门单位已调拨或报废资产未进行处理,涉及资产价值7679万元;8个部门单位的资产账实不符。

(四)公务支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涉及27个部门单位、金额220.1万元。其中:5个部门单位超标准支付会议费或培训费11.17万元;12个部门单位在会议定点、结算、公示等方面的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支出91.88万元;13个部门单位的培训、会议、出差等公务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涉及支出79万元;5个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定点租车、加油管理等不够规范;1个部门单位的所属单位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1.98万元;17个部门单位的报销手续不健全、单据不规范,涉及资金36.07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涉及14个部门单位、金额2373.19万元。其中:7个部门单位的26个项目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如个别项目建成后使用效率不高,部分项目的绩效指标未完成或预算执行率偏低,个别项目预算事项调整后未向主管部门重新提报绩效目标;9个部门单位的11个预算项目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双招双引”等攻势,2018年以来,全市共抽审661个单位,出具审计报告或整改建议函102份,提出审计建议85条,促进项目加快进度19个,督促相关区市或主管部门向企业兑现奖补资金6198万元,推动财政资金加快下达10010万元,促进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措施12项。近期重点跟踪审计情况为:

(一)开展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发展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海洋攻势。审计调查了2012年以来港区发展有关管理体制、规划决策、开发建设、招商运营等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港区内已投资10.42亿元建成了邮轮码头和国际客运中心,2015年5月开港以来,接待邮轮293航次、旅客34.35万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开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范围、权限等尚不够清晰和明确;对于港区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开发建设平台公司需执行双重决策程序,致使效率降低或不能落实。二是投融资和财税体制尚未确定。港区搬迁成本高,基础设施投入大,多元投资主体开发模式、投资范围、融资方式等尚不明确;港区与市、区两级财政间财税体制尚未明确,优惠政策、搬迁成本保障措施尚未确定或落实。三是开发建设推进较慢。2015年12月确定的搬迁计划至2019年2月末仍未落实到位,仅完成启动区部分建筑物拆除;港区约408公顷用地,至2019年2月末仅搬迁腾出建设用地约13.69公顷,其余尚未开展一级整理,也无土地纳入储备。四是产业发展政策不健全,营商环境有待改善。针对港区发展的产业政策制定较少,个别扶持邮轮旅游发展政策兑现周期较长,邮轮产业发展尚未得到引导基金支持,“全天候”通关机制尚未建立。

(二)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攻势。审计调查了市扶贫协作办和7个区市、17个镇街、97个贫困村及224个扶贫项目,涉及财政扶贫资金9.21亿元。调查结果表明,市和区市能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精准扶贫政策,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在帮助贫弱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方面:2个区市金融扶贫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建立小额扶贫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富民农户贷”资金转由企业使用及超标准发放等问题。二是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方面:2个区滞拨扶贫资金850万元;胶州市有420万元镇级扶贫配套资金不到位;3个区市有10个镇街与企业签订的扶贫合作协议未设置实质性保障措施,涉及资金262.33万元。三是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方面: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4个区市有31个扶贫项目存在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善、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未实施监理、完工后未竣工验收、未决算、转资不规范等问题;部分项目存在监管不到位、收益较低、未按计划要求实施等问题。四是美丽乡村建设方面:3个区市危房改造程序、2个区危房改造和厕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三)开展科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审计调查了市本级和2个区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科技政策情况,延伸调查了部分高端研发机构、公共研发平台、创新中心及高层次人才团队。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制定实施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科技资金投入稳步增长。发现的有待改进问题:一是对高端研发机构重引进、轻后续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引进机构与本地企业产学研对接以及对本地技术力量培养力度不足,部分引进机构效用发挥未达预期。二是对公共研发平台管理、考核不到位,抽查14个已建成的平台发现,有3个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有11个未完成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服务目标。三是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部分内容尚未完成,个别高校、科研院所落实科研资金管理改革政策未到位。四是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和科技创新券试行2项科技政策效果有待提升。五是2个区和高新区有2110.8万元科技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其中2016年和2017年市级科技计划安排1010.8万元至2018年8月高新区尚未下拨。六是2016至2017年结题的65个市本级科技项目至2018年8月承担单位未提交科技报告,占全部结题项目的15.37%。

(四)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清洁能源及煤炭清洁利用推进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1.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情况。审计了崂山、城阳、即墨3个区85个棚改项目和40个公租房项目。审计结果表明,3个区通过新建安置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公租房实物配租等方式,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由于拆迁安置慢等原因,崂山区有24310.26万元棚改资金至2018年末闲置超过2年;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挤占棚改资金96.86万元。二是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对于市政府2018年下达的棚改任务,截至2019年2月末,2个区有3个项目未开工建设。三是政策落实方面:截至2019年2月末,城阳区有2个已建成棚改安置房项目未办理土地划拨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四是安居工程建设使用管理方面:崂山区有1个项目的个别地块应于2013年开工,截至2018年末尚未开工;2个区有4个项目已开工超过3年且超过施工合同等约定期限仍未建成;崂山区有10套已配租的公租房长期闲置。审计指出问题后,崂山区将闲置的棚改资金21253.91万元收回统筹使用、3056.35万元拨付相关单位,崂山区被挤占的棚改资金96.86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即墨区通过回购模式协议购买280套棚改安置房作为2018年棚改任务。

2.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市本级和6个区市。调查结果表明,2017年以来,我市推进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将学前教育纳入区市政府考核,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方面:3个区市的24所配套幼儿园未以划拨方式供地建设;2个区市规划建设的3所幼儿园未启动建设或未建设到位。二是办学标准执行及监管方面:城市主城区学位布局与实际需求差异大,存在公办园难入、大班额问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均衡。三是财政投入及收费管理方面:我市尚未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胶州市有397.78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四是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全市有62.05%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配备比例不达标,有14.45%的幼儿专职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审计指出问题后,胶州市已将397.78万元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3.清洁能源及煤炭清洁利用推进实施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市和区市20多个部门,延伸调查企业30多家,走访农户312户。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能够贯彻中央和省部署要求,推进清洁能源发电和供热,完成了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开展了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清洁能源供热方面:全市6个区2017年末清洁能源供热率19.47%,未达到30%的目标要求,而且以燃气和余热供热为主,热泵供热占比下降;市城市管理局贯彻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17年末,新细则亟需修编出台;清洁能源供热补贴政策有待完善。二是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原市环保局未与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查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涉及企业投资28285.55万元。三是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方面:多数区市治理工作推进缓慢且进展不平衡;清洁煤补贴标准不一,各区市补贴力度不同。

4.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马山、大泽山、灵山岛和艾山4个自然保护区,涉及面积14700.2公顷。调查结果表明,保护区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能够制定方案,对原环保部卫星遥感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等发现的问题点位排查治理,提升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存在未完成报批、编制不够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二是3个自然保护区未建立开发建设活动审批监管制度。三是2个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不独立。四是以前年度拨付的6448万元灵山岛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至2018年10月末累计使用47.24%,使用率不高。五是大泽山自然保护区内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未经检测处理直接排放。

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审计了原市水利局和原市海洋渔业局2个部门。审计结果表明,2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能够贯彻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15至2017年,有2户企业和1个工程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2717.99万立方米。二是原市水利局对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118个生产建设项目未采取处理措施。三是2012年底前编制完成的个别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截至2018年11月原市海洋渔业局未对外发布。四是海上“地笼网”违规生产活动仍存在。

(五)开展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福利彩票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1.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市本级和各区市72个部门单位,延伸调查了44户企业。调查结果表明,市政府及各区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推动行政审批便民化、信息化,优化营商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财政局有3个“一次办好”事项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的部分申请材料不够清晰。二是李沧区“一链办理”在系统搭建方面还需完善,部分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仍需工作人员线下办理。三是李沧区行政审批网与部分专网尚未数据共享,部分部门在专网办理审批的同时,仍需在行政审批系统二次录入数据。四是市南区政务服务终端设施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使用率不高。五是抽查发现,市北区有2个“一次办好”事项涉及的5个事件办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六是即墨区2户企业对应免征增值税的公租房租金收入计提税金及附加11万元,其中已缴纳0.76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税务机关已为企业办理了退税。

2.福利彩票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审计了市民政局及所属市福彩中心和市北区、即墨区。审计结果表明,2015至2017年,市民政局及市福彩中心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和完善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民政局超范围安排8个福彩公益金项目3979万元。二是市北区民政局有1082.7万元福彩公益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三是截至2018年11月末,市北区有88.5万元福彩公益金滞留在财政和民政部门未下拨。四是即墨区民政局未经政府采购自行确定孤老残障优抚对象供养服务单位,3年支付资金2727.02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北区财政局已将26万元福彩公益金拨付相关单位。

四、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服务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对胶东机场等16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涉及投资371.17亿元,为政府节省建设资金8.7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14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63372.44万元,其中地铁工程23310.72万元、新疆路高架快速路工程7883.92万元。二是有3个项目多缴或欠缴规费790.35万元,其中青岛实验高级中学等五所高中工程、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项目分别欠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548.06万元、168.15万元。三是有5个项目多计征地管理费和划拨土地款等待摊投资24343.25万元,其中青岛实验高级中学等五所高中工程、李村河污水厂项目分别多计6323.03万元、232.25万元。四是有9个项目在基建程序履行等方面不够规范,其中青岛新机场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建设单位已按审计结果调整了工程结算,对多计的待摊投资根据审计意见进行了调整。

五、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要求涉及的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对公职人员涉嫌渎职、骗取财政资金等17起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对少缴税费、市政工程违规分包等28起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完善、加强管理。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22篇审计报告作出批示,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推动市政府出台制度办法3项,促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制度21项。

报告中的整改情况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我们将继续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具体整改情况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六、审计建议

(一)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创新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落实好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力保障15个攻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把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贯彻好“工作落实年”要求,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次办好”等放管服改革,及时兑现对市场主体的奖励政策,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二)以平台思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标深圳的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政务服务,提升财政管理和预算绩效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资金重点投向“双招双引”、创新创业、民生等领域。运用平台思维突破区域发展的行政壁垒,统筹考虑市和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全力支持平度莱西发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基本民生领域的保障作用。

(三)以法治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高效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的制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和行为的制约、监督,用法治化为市场化保驾护航,建设诚信政府。加大对扶贫等重点领域的资金管理使用、公共投资项目的征地拆迁、建设管理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渎职、骗取财政资金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针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修订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的制度办法,为推进市场化改革、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持续加大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降低行政成本。

(四)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根本解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的部署开展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能够短期内整改或办理的,要立查立改,短期内整改不了的,要责任到位,制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结合巡察和项目审计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落实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对整改过程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取得实效。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全面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真抓实干,服务保障好15个攻势,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贡献审计力量。

青岛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序号 项目 分类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 涉及部门单位

1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仍需加强。 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有“债务付息支出”等10个类级或项级科目未编制支出预算,当年支出306842.89万元。 市财政局

2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仍需加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够完整。截至2018年末,市财政出资的12家国有企业(其中6家盈利企业实现净利润3153.78万元)的经营性资产国有产权收益,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市财政局

3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仍需加强。 一般公共预算批复到位率需进一步提高。2018年,市财政批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2603186.5万元,整体批复到位率77.84%,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个类级科目低于50%。 市财政局

4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仍需加强。 部门预算批复不够规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按规定批复到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超出规定时限。有776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支出预算)年初未批复到具体部门,2018年12月已批复。 市财政局

5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仍需加强。 部分预算未执行。抽查发现,2017年末结转的、由市级安排的10359.75万元预算,至2018年末尚未执行,涉及“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港航建设项目支出”等8个项目;由上级补助安排的56022.92万元预算,年内未执行,涉及“部分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等17个项目。有34个预算单位的共7513.41万元用款计划申请,市财政局已批复,但年内未使用,涉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43个项目。 市财政局、相关预算单位

6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二)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够到位。 抽查发现,市财政局批复给40个预算主管部门的73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跟踪监控,有10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内容不完整、未细化量化、与年度任务不匹配。 市财政局

7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抽查发现,截至2018年末,青岛市建筑业职业技能鉴定所等3个预算单位,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市财政局、青岛市建筑业职业技能鉴定所、青岛八大关宾馆、青岛市法制教育基地

8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缴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1个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12444.4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市委党校、原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原市农委、原市林业局、原市文广新局、原市环保局

9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缴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4个部门单位的结余结转资金10737.91万元未清理或上缴。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残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原市农委、原市林业局、原市环保局、原市旅游发展委、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市物价局

10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缴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4个部门单位收到的上级补助资金1335.2万元未及时向财政部门备案。 原市林业局、原市环保局、原市旅游发展委、原市物价局

11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缴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3个部门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严格,涉及资金617.49万元。 原市农委、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社

12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缴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5个部门单位收到的上级或其他单位拨付资金2017.95万元未作收入核算。 市公安局、原市农委、原市林业局、原市环保局、原市旅游发展委

13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事项管理不规范。3个部门单位的部分业务未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资金25.91万元。 市妇联、原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商务局

14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事项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未及时公开,涉及资金3200.79万元。 市商务局、原市旅游发展委

15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事项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单位采购进口产品未向财政部门申请,涉及资金23.16万元。 原市城乡建设委

16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 预算执行不严格。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申领财政资金270.63万元。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供销社

17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 预算执行不严格。1个部门单位向无检测能力却承担业务的单位支付业务费41.12万元。 原市农委

18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 预算执行不严格。5个部门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2459.63万元。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残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原市农委

19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 预算执行不严格。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列支借调人员费用等181.11万元。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原市农委

20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 预算执行不严格。1个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4400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市财政局

21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资产处置不够规范。4个部门单位未经审批处置资产。 原市经济信息化委、原市城乡建设委、原市林业局、市人防办

22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资产处置不够规范。3个部门单位的资产闲置未及时处置。 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防办

23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资产处置不够规范。2个部门单位的资产处置手续不够完善。 市财政局、原市城乡建设委

24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资产监管存在漏洞。1个部门单位所属8个事业单位的房产未统筹使用,所属1个单位的房产闲置却又租用办公用房。 原市城乡建设委

25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资产监管存在漏洞。4个部门单位的13处房产权利人与使用人不一致。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市林业局、市体育局

26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资产监管存在漏洞。3个部门单位的38个业务信息系统未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市残联、市公安局、原市农委

27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资产监管存在漏洞。1个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的773.63平方米房产,未纳入青岛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 原市经济信息化委

28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资产监管存在漏洞。1个部门单位未按要求对市级临时机构及大型活动资产开展月盘点。 市财政局

29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未及时办理资产竣工、变更等手续。1个部门单位的8个项目已完工,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涉及金额33543.45万元。 市公安局

30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未及时办理资产竣工、变更等手续。2个部门单位的19项资产已竣工决算或投入使用但未转增资产,涉及资产价值17834.22万元。 原市农委、市人防办

31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未及时办理资产竣工、变更等手续。3个部门单位已调拨或报废资产未进行处理,涉及资产价值7679万元。 市公安局、原市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

32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未及时办理资产竣工、变更等手续。8个部门单位的资产账实不符。 市残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原市农委、市体育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3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四)公务支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5个部门单位超标准支付会议费或培训费11.17万元。 市委老干部局、市妇联、市科协、原市旅游发展委、青岛仲裁办

34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四)公务支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12个部门单位在会议定点、结算、公示等方面的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支出91.88万元。 市委老干部局、市妇联、市工商联、原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原市农委、原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原市畜牧兽医局、原市农机局

35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四)公务支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13个部门单位的培训、会议、出差等公务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涉及支出79万元。 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老干部局、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原市经济信息化委、原市城乡建设委、原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原市卫生和计生委、原市旅游发展委、原市农机局、青岛仲裁办

36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四)公务支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5个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定点租车、加油管理等不够规范。 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科协、原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原市农委

37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四)公务支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1个部门单位的所属单位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1.98万元。 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8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四)公务支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17个部门单位的报销手续不健全、单据不规范,涉及资金36.07万元。 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工商联、原市经济信息化委、原市农委、原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原市文广新局、原市环保局、原市畜牧兽医局、原市农机局、原市档案局、市供销社

39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7个部门单位的26个项目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如个别项目建成后使用效率不高,部分项目的绩效指标未完成或预算执行率偏低,个别项目预算事项调整后未向主管部门重新提报绩效目标。 市残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原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原市畜牧兽医局

40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9个部门单位的11个预算项目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 市委党校、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原市文广新局、原市卫生和计生委、原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原市农机局

41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开展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发展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海洋攻势。 管理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开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范围、权限等尚不够清晰和明确;对于港区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开发建设平台公司需执行双重决策程序,致使效率降低或不能落实。 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42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开展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发展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海洋攻势。 投融资和财税体制尚未确定。港区搬迁成本高,基础设施投入大,多元投资主体开发模式、投资范围、融资方式等尚不明确;港区与市、区两级财政间财税体制尚未明确,优惠政策、搬迁成本保障措施尚未确定或落实。 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北区政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43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开展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发展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海洋攻势。 开发建设推进较慢。2015年12月确定的搬迁计划至2019年2月末仍未落实到位,仅完成启动区部分建筑物拆除;港区约408公顷用地,至2019年2月末仅搬迁腾出建设用地约13.69公顷,其余尚未开展一级整理,也无土地纳入储备。 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北区政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44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开展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发展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海洋攻势。 产业发展政策不健全,营商环境有待改善。针对港区发展的产业政策制订较少,个别扶持邮轮旅游发展政策兑现周期较长,邮轮产业发展尚未得到引导基金支持,“全天候”通关机制尚未建立。 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北区政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45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二)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攻势。 政策落实方面:2个区市金融扶贫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建立小额扶贫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富民农户贷”资金转由企业使用及超标准发放等问题。 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莱西市委市政府

46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二)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攻势。 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方面:2个区滞拨扶贫资金850万元。 崂山区委区政府、城阳区委区政府

47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二)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攻势。 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方面:胶州市有420万元镇级扶贫配套资金不到位。 胶州市委市政府

48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二)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攻势。 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方面:3个区市有10个镇街与企业签订的扶贫合作协议未设置实质性保障措施,涉及资金262.33万元。 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即墨区委区政府、平度市委市政府

49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二)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攻势。 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方面: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4个区市有31个扶贫项目存在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善、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未实施监理、完工后未竣工验收、未决算、转资不规范等问题。 崂山区委区政府、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即墨区委区政府、平度市委市政府

50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二)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攻势。 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方面:部分项目存在监管不到位、收益较低、未按计划要求实施等问题。 崂山区委区政府、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即墨区委区政府、胶州市委市政府、平度市委市政府、莱西市委市政府

51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二)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攻势。 美丽乡村建设方面:3个区市危房改造程序、2个区危房改造和厕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即墨区委区政府、平度市委市政府

52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三)开展科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 对高端研发机构重引进、轻后续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引进机构与本地企业产学研对接以及对本地技术力量培养力度不足,部分引进机构效用发挥未达预期。 市科技局

53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三)开展科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 对公共研发平台管理、考核不到位,抽查14个已建成的平台发现,有3个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有11个未完成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服务目标。 市科技局

54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三)开展科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 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部分内容尚未完成,个别高校、科研院所落实科研资金管理改革政策未到位。 市科技局、市编办、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院

55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三)开展科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 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和科技创新券试行2项科技政策效果有待提升。 市科技局、市北区政府、李沧区政府、西海岸新区管委、即墨区政府

56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三)开展科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 2个区和高新区有2110.8万元科技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其中2016年和2017年市级科技计划安排1010.8万元至2018年8月高新区尚未下拨。 崂山区政府、城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

57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三)开展科技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服务保障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 2016至2017年结题的65个市本级科技项目至2018年8月承担单位未提交科技报告,占全部结题项目的15.37%。 市科技局

58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1.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由于拆迁安置慢等原因,崂山区有24310.26万元棚改资金至2018年末闲置超过2年。 崂山区政府

59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1.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挤占棚改资金96.86万元。 崂山区政府

60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1.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对于市政府2018年下达的棚改任务,截至2019年2月末,2个区有3个项目未开工建设。 城阳区政府、即墨区政府

61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1.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政策落实方面:截至2019年2月末,城阳区有2个已建成棚改安置房项目未办理土地划拨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城阳区政府

62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1.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安居工程建设使用管理方面:崂山区有1个项目的个别地块应于2013年开工,截至2018年末尚未开工。 崂山区政府

63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1.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安居工程建设使用管理方面:2个区有4个项目已开工超过3年且超过施工合同等约定期限仍未建成。 城阳区政府、即墨区政府

64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1.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安居工程建设使用管理方面:崂山区有10套已配租的公租房长期闲置。 崂山区政府

65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2.开展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政策落实方面:3个区市的24所配套幼儿园未以划拨方式供地建设。 西海岸新区管委、即墨区政府、平度市政府

66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2.开展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政策落实方面:2个区市规划建设的3所幼儿园未启动建设或未建设到位。 西海岸新区管委、平度市政府

67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2.开展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办学标准执行及监管方面:城市主城区学位布局与实际需求差异大,存在公办园难入、大班额问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均衡。 市教育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西海岸新区管委、城阳区政府、即墨区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68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2.开展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财政投入及收费管理方面:我市尚未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市教育局

69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2.开展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财政投入及收费管理方面:胶州市有397.78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项目单位。 胶州市政府

70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2.开展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全市有62.05%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配备比例不达标,有14.45%的幼儿专职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 市教育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西海岸新区管委、城阳区政府、即墨区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71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3.开展清洁能源及煤炭清洁利用推进实施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清洁能源供热方面:全市6个区2017年末清洁能源供热率19.47%,未达到30%的目标要求,而且以燃气和余热供热为主,热泵供热占比下降。 市城市管理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

72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3.开展清洁能源及煤炭清洁利用推进实施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清洁能源供热方面:市城市管理局贯彻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17年末,新细则亟需修编出台;清洁能源供热补贴政策有待完善。 市城市管理局

73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3.开展清洁能源及煤炭清洁利用推进实施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原市环保局未与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查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涉及企业投资28285.55万元。 原市环保局

74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3.开展清洁能源及煤炭清洁利用推进实施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方面:多数区市治理工作推进缓慢且进展不平衡。 原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李沧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区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高新区管委

75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3.开展清洁能源及煤炭清洁利用推进实施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方面:清洁煤补贴标准不一,各区市补贴力度不同。 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区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高新区管委

76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4.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4个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存在未完成报批、编制不够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黄岛区政府、即墨区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

77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4.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3个自然保护区未建立开发建设活动审批监管制度。 黄岛区政府、即墨区政府、平度市政府

78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4.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2个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不独立。 黄岛区政府、平度市政府

79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4.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以前年度拨付的6448万元灵山岛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至2018年10月末累计使用47.24%,使用率不高。 黄岛区政府

80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4.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大泽山自然保护区内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未经检测处理直接排放。 平度市政府

81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5.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2015至2017年,有2户企业和1个工程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2717.99万立方米。 原市水利局

82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5.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原市水利局对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118个生产建设项目未采取处理措施。 原市水利局

83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5.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2012年底前编制完成的个别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截至2018年11月原市海洋渔业局未对外发布。 原市海洋渔业局

84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四)5.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海上“地笼网”违规生产活动仍存在。 原市海洋渔业局

85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1.开展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市财政局有3个“一次办好”事项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的部分申请材料不够清晰。 市财政局

86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1.开展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李沧区“一链办理”在系统搭建方面还需完善,部分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仍需工作人员线下办理。 李沧区政府

87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1.开展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李沧区行政审批网与部分专网尚未数据共享,部分部门在专网办理审批的同时,仍需在行政审批系统二次录入数据。 李沧区政府

88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1.开展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市南区政务服务终端设施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使用率不高。 市南区政府

89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1.开展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抽查发现,市北区有2个“一次办好”事项涉及的5个事件办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市北区政府

90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1.开展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即墨区2户企业对应免征增值税的公租房租金收入计提税金及附加11万元,其中已缴纳0.76万元。 即墨区政府

91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2.开展福利彩票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市民政局超范围安排8个福彩公益金项目3979万元。 市民政局

92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2.开展福利彩票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市北区民政局有1082.7万元福彩公益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市北区政府

93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2.开展福利彩票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截至2018年11月末,市北区有88.5万元福彩公益金滞留在财政和民政部门未下拨。 市北区政府

94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五)2.开展福利彩票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即墨区民政局未经政府采购自行确定孤老残障优抚对象供养服务单位,3年支付资金2727.02万元。 即墨区政府

95 四、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16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服务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有14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63372.44万元,其中地铁工程23310.72万元、新疆路高架快速路工程7883.92万元。 原市城乡建设委、市教育局、高新区管委、市建筑工务局、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青龙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局、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海天中心建设有限公司、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美术学校、青岛第三十九中学

96 四、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16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服务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有3个项目多缴或欠缴规费790.35万元,其中青岛实验高级中学等五所高中工程、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项目分别欠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548.06万元、168.15万元。 市教育局、市建筑工务局、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第三十九中学、青岛第十九中学、青岛美术学校、青岛外语学校

97 四、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16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服务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有5个项目多计征地管理费和划拨土地款等待摊投资24343.25万元,其中青岛实验高级中学等五所高中工程、李村河污水厂项目分别多计6323.03万元、232.25万元。 原市城乡建设委、市教育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李沧区政府、胶州市政府、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第三十九中学、青岛第十九中学、青岛美术学校、青岛外语学校

98 四、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16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服务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有9个项目在基建程序履行等方面不够规范,其中青岛新机场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 原市城乡建设委、高新区管委、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局、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第三十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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