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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11月25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时间:2019年11月27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山东省审计厅一级巡视员  黄利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深入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委审计委员会组织全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构建整改长效机制。龚正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进问题彻底整改,同时围绕“屡审屡犯”的突出问题,坚持关口前移,研究谋划防范问题发生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努力实现常态长效。省政府办公厅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审计机关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省审计厅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问题整改并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目标。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检查”的原则,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照问题清单,对27个省直部门、16个市、124个县(本报告涉及的县级行政区统称为县)和1100多家单位,逐个逐项跟踪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市县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逐一对账销号,如平阴、诸城、邹城、鄄城等县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有的单位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督促问题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如省财政厅针对项目库建设不完善问题,制定《山东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切实发挥项目库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三)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建立健全机制制度,规范行业管理,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将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组织对全省16个市33个县开展整改落实专项调研,推动指导问题整改到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加快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进度,推动信息共享。

截至2019年9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资金拨付、统筹盘活、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291.46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83项,211人受到责任追究。

二、省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和有关市县整改问题金额9.73亿元,制定完善预算管理等方面制度24项。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省财政厅在编制2019年省级预算时,已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细化至济南、青岛等10个市;在编制2020年省级预算时,拟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明确到具体地区和项目。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省财政厅督促省管国有企业准确测算年度经营利润,编实编准收入预算;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超收部分,将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3.各类预算之间统筹安排不到位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由25%提高到30%;省财政厅对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用途的项目,优先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仍有不足的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充;少统筹使用的1925万元彩票公益金,已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准确等问题。省财政厅督促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在编报2018年决算草案时,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并对预决算差异较大的支出情况作出说明。

(二)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方面

省财政厅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将收回财政的年限由结转超过两年提前为一年;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督促部门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当年难以实现支出的或者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收回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持的项目;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立项、审核工作,统筹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编制2020年预算。2018年底结转结余的1.94亿元资金,已支出或收回统筹使用1.46亿元;统筹以前年度存量资金仍结转的3.47亿元已支出2.17亿元。

(三)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方面

1.专项转移支付与一般性转移支付界限仍然不明晰问题。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要求,明确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新增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事项,进一步明晰转移支付界限。

2.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提前下达问题。省财政厅将结合2020年预算编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省级专项资金的分析,明确提前下达的资金清单和比例,及时将省级预算中政策相对稳定、规模相对固定的专项资金下达市县。

3.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省财政厅建立专项资金分配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及时批复下达预算,对超出规定时限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将会同有关部门逐项分析,采取压茬安排预算、基础工作前移等措施及时分配下达。

4.部分债务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问题。省财政厅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严格债券项目预算管理,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未支出的5.09亿元债券资金已支出3.88亿元。

(四)省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支出预算级次混淆问题。省财政厅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相匹配的原则,严格预算编制,准确编列预算支出级次,避免通过部门对下拨款,规范预算管理。

2.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问题。省财政厅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2018年决算草案中,已将外债收支、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出资及收益分配、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情况进行单独反映;2018年债务余额漏报的2.03亿元,相关市县已在决算中进行纠正;2020年,将采取从财政专户直接上缴中央财政的方式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

三、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市县、部门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44.08亿元,完善引导资金、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制度3项。

(一)资金分配不规范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按照“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的原则,优化投资方向,突出安排重点,适当增加单个项目投资补助数额,避免项目过多、资金过散;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2019年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1.17亿元已于7月底前全部下达。

(二)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资金闲置问题。84个未开工的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开工66个,涉及预算内投资9.03亿元;未支出的86.2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已支出28.9亿元;滞留或闲置的3.76亿元省级预算内投资已支出1.5亿元,对于因项目自身原因确实无法拨付的,省发展改革委将尽快统筹调整。

(三)部分项目市县投资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未到位问题。涉及的17个项目中,10个项目的3.02亿元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7个项目已到位资金1.63亿元。

(四)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省库,并将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上报的符合政府投资支持方向、目前在建以及拟于未来三年实施、拟申请安排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起草了《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在代建项目范围、工作程序、代建单位选择、相关单位权利责任等方面予以制度性规范,目前正在征求有关省直部门意见。

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9个省直部门及50家所属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3.41亿元,完善制度办法49项。

(一)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方面

1.个别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仍不严格问题。涉及的6个部门和8个所属单位收回违规报销的出租车费用0.53万元,退回违规接待费用1.33万元,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6项,并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2.有的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会议、培训相关制度规定问题。涉及的7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退回向下级单位转嫁的会议费14.13万元,修订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会议或培训计划编制、预算编报、财务报销等。

(二)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预决算编报不规范问题。省财政厅督促有关部门将其他收入、上年结转资金全部编入年初预算,完整反映单位实际收支情况;涉及的9个部门和14个所属单位调整账目131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2881万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3项,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的6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在编报2020年预算时结合部门职能,合理设置预算项目和资金需求,通过提高预算编报科学性,解决预算执行率低问题;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资金结转涉及的10个部门和10个所属单位,由省财政厅结合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推动整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以及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的3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对往来款进行清理、核查,调整账目6158.67万元,并采取措施强化预算编制,严控各项费用支出;参与分配资金监管不到位涉及的2个部门,约谈了未及时拨付资金的市,扣减专项资金500万元,督促资金拨付3531.49万元,退回财政805.48万元。

3.存量资金资产未有效盘活问题。省财政厅结合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对财政资金结转结余、银行账户资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分类制定统筹措施。

4.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意见》,规范政府购买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涉及的7个部门通过细化修订购买服务及绩效管理等制度办法,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加强购买服务事项的监督,促进资金拨付使用504.64万元。

5.部分改革事项推进缓慢问题。各部门正在研究具体措施积极整改。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关于做好城市三级医院分级诊疗相关工作的通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团省委和省广电局已完成部分资产划转;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了药品采购系统功能,交通工程等3项交易系统已上线运行。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省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联合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立健全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1+2+N”制度体系,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双监控”。未编报绩效目标涉及的5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已按要求对2019年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的6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资金拨付到位5965.9万元。未制定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涉及的3个部门中,1个部门已起草相关制度,1个部门待完成绩效评估后制定。未开展绩效自评涉及的2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中,1个部门已开展,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待2019年预算执行结束后开展。

(四)资产管理方面

1.已完工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问题。涉及的10个部门单位、7.59亿元已完工工程,3个单位已登记入账4665.16万元,3个单位正在进行工程决算,涉及资金5.76亿元。

2.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不规范问题。涉及的2个部门和4个所属单位中,2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收回租金、水电费等74.21万元,1个所属单位上缴资产处置收入0.85万元。

3.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的5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中,4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补记固定资产、上缴资产处置收入6877.76万元。资产未及时划转、部分房产和办公设备闲置等问题涉及的4个部门中,3个部门已将资产处置手续等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1个部门正在组织对资产进行清查。

(五)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建设方面

1.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存在系统漏洞涉及的5个部门,对发现的系统漏洞进行了排查,强化防护措施,进行安全补丁更新升级;缺乏专业技术力量涉及的5个部门,依托省政务云建设,采取加强培训等措施强化技术力量,提升运维管理水平;系统数据存放在开发单位涉及的2个部门,已将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迁移至省政务云;建设进度慢或建成后利用率低涉及的4个部门,正在结合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配套推进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2.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缺少防病毒网关等关键安全设备涉及的6个部门,正通过购买攻击预警系统、维保服务、更新防火墙等措施,加强网络防护安全保障;未按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涉及的5个部门中,1个部门已开展;未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或未开展应急演练涉及的4个部门,已通过编制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未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涉及的6个部门,组织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培训。

3.部门单位财务管理软件版本众多问题。省财政厅将按照《山东省财政信息化三年重点工作规划(2019-2021)》,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步解决版本过多问题。

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审计

1.部分政策措施未落实到位问题。临沂市将涉及的13项规划合并为1项,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滨州市出台1项产业规划,其余正在审核会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涉及的1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重新编制,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枣庄、烟台、济宁等3个市已按要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或方案。

2.省重点建设项目缺乏后续管理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正在修订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对以往年度项目,按照“能退能进、有退有进”的原则,建立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8个应于2018年底前完工的项目已完成投资249.86亿元,完工1个,即将完工1个,其他项目正在推进中。

3.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未按期开工的6个项目,已开工3个、取消1个、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2个;3个市未及时拨付的3460.69万元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相关企业。

(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审计

1.基金投资项目落地慢,造成资金闲置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制定政策措施20条,加快基金投资运作;已有24只省级基金注册成立,投资项目32个、69.32亿元,其中截至2019年4月中旬未实现投资涉及的6只基金,有2只基金已投资6个项目、8.5亿元;闲置的47.95亿元省财政出资已支出7.67亿元。滨州市已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其余6市累计注册成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33只,对外投资12.04亿元。

2.部分基金撬动社会资本作用不明显问题。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基金政策,吸引基金落户山东。新成立的10只基金中,山东省财金领锐新材料产业母基金等3只基金,首期认缴规模23.5亿元,民营企业出资占比达53%;山东云海大数据新动能基金等3只基金首期认缴规模90亿元,吸引省外企业出资占比超过40%,基金撬动社会资本作用进一步显现。

(三)财政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审计

1.配套制度办法滞后,部分扶持政策难以兑现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培育支持办法》《“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办法》,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省财政厅制定《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奖补实施细则》,为资金细化分配提供了政策依据;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开展领军企业、“雁阵形”产业集群入库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各市开展政策资金的兑付工作。未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财政政策或实施细则涉及的4个市和29个县中,2个市和2个县已制定相关政策措施12项。

2.财政资金未向“十强”产业倾斜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9部门印发《山东省省级金融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鼓励发展产业链金融;在遴选项目时注重发挥“十强”产业专班作用,提高扶持精准度和市县对产业集群的扶持力度。省级批准设立并完成工商注册的24只基金,投资项目32个,涉及“十强”产业中除医养健康和现代海洋产业外的8个产业。未在2019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涉及的2个市和5个县中,2个市和4个县已安排资金9.46亿元。

3.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省财政预算安排重点行业优化升级等专项资金1.48亿元已全部拨付下达;1个市和8个县未明确到具体项目涉及的5.73亿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已明确到具体项目5.56亿元;10个市和56个县闲置的4.58亿元专项资金,已通过加快资金拨付、盘活资金等方式整改3.15亿元。

六、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乡村振兴政策与资金审计

1.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1个市9个县滞留闲置的1.97亿元涉农资金,已拨付1.85亿元、统筹整合1207万元;3个县被套取的327.72万元涉农资金,已追回302.94万元,36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2.财政涉农补贴发放管理不严格问题。未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平台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涉及的9个县,通过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与银行签订代发协议等方式,强化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管理;4个县滞留的1225.17万元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已发放150.15万元、统筹整合1075.02万元;7个县冒领的86.42万元补贴,已被全部追回、退还本人或立案查处,21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10个县向不符合规定人员发放涉农补贴的370.43万元,已追回260.46万元,136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3.涉农项目建设运营不规范问题。7个县的20个进展缓慢的涉农项目中,17个已全部建成,3个因建设周期长、受季节性因素影响等原因,正在组织实施;建成后管护不到位涉及的10个县,已采取措施对项目加强后期管护,提升建成设施的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未开展经营或停止经营涉及的4个县,正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专项整治。

(二)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审计

1.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享受应有的扶持政策问题。涉及15个县的418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泰安市4366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省扶贫开发办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督促各市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通过个人账户管理扶贫资金的7个县已对涉及的170.93万元资金进行了清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22个县已将滞留的2.65亿元资金拨付到位。

3.产业开发项目绩效较差问题。省扶贫开发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对脱贫攻坚以来的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对运转困难、收益偏低、抗风险能力弱的项目完善配套设施、对接市场需求;菏泽市牡丹区闲置的82个扶贫车间已全部正常运营或出租。

(三)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和易地扶贫搬迁审计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分工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整改落实。

1.部分项目执行迁建政策不到位问题。在原址重建或紧靠搬迁村庄原址建设涉及的4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3个项目被调整出易地扶贫搬迁范围,中央和省项目补助资金全部收回,处理处分12名责任人;1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追究责任。3个县未能实施的6个安置项目,已按调整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2.部分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济南市长平滩区护城堤项目制定了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已通过立项审批,并开工建设;涉及的4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原规划建设的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已开工建设。

3.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督促市县规范资金管理,做好易地扶贫政策性贷款相关工作;违规发放补偿款的2个县中,1个县经重新核实调减了拆迁补偿金额,1个县正通过司法途径追索。

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债务管理审计

省委、省政府制定防范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省政府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5个市和18个县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省财政厅组织各级开展隐性债务摸底排查,制定全省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编制化债计划,稳妥有序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从源头上遏制债务增量,同时,针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较慢问题,正在制定推进全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针对部分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市县加快资金支付或置换进度,已支付或置换86.6%,其余将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拨付。

(二)国有企业发展质量状况审计

1.不良资产金额较大问题。省国资委和16个市分别出台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整改提升工作方案;2户企业已核销40.87亿元、1户企业2019年计划核销33.4亿元;相关省属企业已制定工作计划,拟用3~5年解决应收账款、损失挂账等问题。

2.债务负担较重问题。省国资委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54号文件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逐户明确省属企业2019年度降杠杆减负债管控目标,完善企业负债率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要求7户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按照比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的要求制定管控目标,超过管控线的3户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资产负债率;修订《省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督促相关企业科学筹划资金借贷,通过债转股和上市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融资规模和成本的持续降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山东银保监局开展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规范银行和金融机构经营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盈利能力不强,对外参股性投资回报率低问题。省国资委研究确定省属企业非主业清理的原则,推进重点领域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相关国有企业加强投资分析论证,健全投资管控体系,对拟退出项目通过公开转让、清理核销等方式落实整改。

八、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1.土地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总体规划不衔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不到位等涉及的3个市和7个县,积极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实现多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不实耕地2307.66公顷整改不到位涉及的2个市和3个县,通过复耕等方式整改1681.78公顷;建设项目占用、破坏基本农田629.9公顷涉及的1个市和5个县,通过复耕等方式整改608.16公顷;对8777.29公顷土地批而未供超过2年涉及的3个市和7个县,通过落实项目等方式供应土地2213.72公顷;闲置土地1008.1公顷涉及的5个市和9个县,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通过督促项目开工或收回闲置土地等方式整改475.22公顷。

2.水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涉及的3个县编制了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规划,2个县对水域纳污容量和限排总量进行了核定,1个县拟于2019年底前制定完善全市水功能区划;涉及的2个市和8个县采取责令补办取水手续、申报取水计划、关停自备井等措施对违规取水问题进行了整治;涉及的3个市和4个县采取建章立制、加快启动中水回用设施以及中水管网建设等措施,加大再生水资源利用力度;涉及的4个市和13个县采取制定整治方案、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措施对水功能区、河流断面、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进行了整治。

3.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涉及的1个市和5个县规范林地调查工作,根据实地情况对林地面积作出调整;涉及的4个市和9个县采取行政手段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恢复,对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并责令补种。

4.矿产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涉及的1个市和2个县对违规开采地热资源的单位采取了关停和责令补办手续等措施;涉及的3个市和4个县结合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关停露天开采矿山,开展修复治理工作。

5.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涉及的3个市和13个县通过制定整治方案、严格产业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燃煤设施综合治理等措施,改善空气质量;涉及的2个市和7个县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采取了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立案处罚等措施,推动建立扬尘治理长效机制。

(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审计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规则以及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省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督促落实整改。

1.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未编制总体规划涉及的5个自然保护区中,1个已完成编制,2个正在编制,2个拟取消自然保护区;未完成总体规划报批涉及的18个自然保护区中,6个已完成,6个已经专家评审待批复,其余6个待调整保护区范围后报批;未起草颁布内部管理规定涉及的16个自然保护区中,15个已起草管理办法18项,其中7项已颁布实施。

2.管控能力不足问题。涉及的13个自然保护区中,6个已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共管或委托管理协议,3个已制定土地共管协议,1个正在将保护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自然保护区,其余3个正在协调推进。

3.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偏低问题。涉及的4个自然保护区已拨付资金336.43万元,其余资金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拨付;涉及的1个项目已完成方案变更,1个项目已向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改变资金用途。

4.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未按期完工涉及的3个项目中,2个已完工,1个正在进行前期设计;对缺少环评等审批手续的项目,相关自然保护区将对其加强监管。

九、优化营商环境和民生保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一次办好”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问题整改落实分工建议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印发《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对“一网通办”“一链办理”“全程网办”、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有关事项作出细化明确。

1.政务信息共享整合不到位问题。部分事项无法实现“一网通办”涉及的7个市和36个县,开展了系统整合、专线迁移、政务服务网升级、对接省级平台等基础工作;个别事项未实现“全程网办”涉及的3个市和11个县中,2个市和6个县已实现本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等事项“全程网办”,1个市和5个县正在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部门之间审批流程未实现网上“一链办理”涉及的4个市和13个县中,2个市和8个县通过重新编制清单、完善办事制度等方式完成整改。

2.“一次办好”部分基础工作不完善问题。基层政务综合服务网点资源配置、网点布局不合理涉及的1个市和22个县中,1个市和14个县通过增加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硬件建设等措施进行整改;部门之间仍存在“信息孤岛”涉及的5个市和17个县中,3个市通过接口调用等方式实现了部分信息共享,1个市和8个县正在开展数据梳理、硬件建设等基础工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未实现“多评合一”等涉及的2个市和12个县中,2个市和8个县已通过采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开发建设工程管理系统、出台规章制度等措施完成整改。

3.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未按要求制定减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细则涉及的2个市中,烟台市已出台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70%征收的相关政策,菏泽市已起草相关实施办法;1个市和4个县多收的132.7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全部退回。违规向企业收取的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等2.24亿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退还6183万元,其余资金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政府采购网站发布退还通知;涉及的2个市和2个县已退还6698.44万元。涉及的3个市和8个县违规征收的安居工程项目税费已全部退还。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对11个市进行挂牌督办。相关市县通过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盘活处置等方式完成32858套住房整改,整改金额21.14亿元,出台规范管理制度文件4项,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1.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未开工涉及的3.6万套棚改住房,已开工14324套;未建成涉及的2.5万套棚改住房,已基本建成6520套。

2.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违规扩大棚改范围涉及的2个市和4个县中,2个市和3个县追回财政资金1061.14万元、调整项目141套,1个县完善了相关制度办法。长期未建成涉及的1.32万套住房,已建成或通过盘活处置等方式整改3733套,其余9501套正加紧施工或更换建设方重新建设;未按协议约定如期安置涉及的4311户棚改居民,1140户已实现回迁安置。违规改变用途涉及的4614套保障性住房,通过恢复原用途、追回财政资金、盘活处置等方式整改3436套,共追回财政资金1963.66万元;闲置超过1年的1.21万套住房,已分配入住或盘活处置3564套。

3.专项资金滞留闲置问题。未及时分配涉及的10.06亿元财政资金,已拨付或上缴国库等8.91亿元;闲置超过2年涉及的3亿元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或上缴国库2.94亿元;闲置超过1年涉及的12.55亿元项目贷款,已拨付或收回贷款等9亿元。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

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欠工作,市县政府成立清欠工作协调小组和清欠工作专班,建立清欠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清欠任务落实。对未按时上报、漏报、多报的拖欠账款,相关市县和单位已完善清欠台账、制定清偿计划。全省已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68.42亿元,偿还总进度为69.97%;对拖欠的工程款和部分省属国有企业未及时清理的保证金,相关单位已制定清偿计划,4家省属国有企业已清理保证金6296.75万元。

十、正在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由于体制机制改革、程序履行等原因,部分问题的整改尚需一定时日,需加大措施继续推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推进的问题。如我省分级诊疗制度的全面落实,有赖于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和设施设备水平的逐步提升,短期内难以一步到位;个别地方未实现“一网通办”“一链办理”、部门间数据不共享等问题,涉及系统整合、部门专线迁移、政务服务网升级等工作,需要结合全省政务服务网建设逐步推进。二是需要一定时间履行必要程序的问题。如棚改项目未开工或未建成问题,由于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必要手续,施工等也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难以全部完成;部分资金需要根据项目进度拨付,无法一步到位等。三是受地方财力或单位资金紧张等影响的问题。如预算内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问题,由于地方财力紧张、融资困难等原因,需要逐步解决。此外,还有个别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拿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落实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相关责任,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审计机关与巡视巡察、政府督查等的协作配合,督促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落实、对账销号,确保真整改、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进整改落实。

本报告反映的是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详细问题整改清单以附件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注重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完善制度机制,防患于未然;同时,我们还将更加自觉地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正文doc下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docx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山东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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