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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8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解读
 
【时间:2019年11月29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2019年11月26日,云南省审计厅厅长吴绍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了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与往年相比,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更高。省委审计委员会成立后,2019年2次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主任在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要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审计监督的力量促进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的完善,不断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分别就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推动全省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省领导对审计结果批示90%以上都聚焦审计问题整改。

二、整改督促力度更大。2019年,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审计整改督查作为省审计厅唯一保留的对外督查检查事项。省审计厅将审计整改作为重点工作,要求每个审计项目都将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重要审计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审计发现的所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督查和指导,对整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等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有力促进整改。同时,省审计厅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和各主管部门等协同联动,加大整改指导、督查、执纪问责力度,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5个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全面增强整改监督合力。

三、整改成效更明显。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各被审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根源,对标整改要求,按项逐条整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04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929项。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促进上缴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46.02亿元、清理出库不符合规定的项目126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促进调整决算报表或会计账务金额1.02亿元、上缴财政资金1.42亿元;三大攻坚战审计整改促进拨付债券和扶贫资金33.60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7.60亿元,促进184个项目开工、完工或加快进度,促进拆除私搭乱建建筑物54个;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促进有效承接下放98项行政职权、取消21项备案事项的审核批复;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审计整改促进拨付使用资金40.11亿元、完成棚改目标任务4592套、分配空置房10397套。各级各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纠正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针对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等,结合自身职责权限研究对策,健全完善机制制度175项,推动问题从源头整改,标本兼治,有效根治屡审屡犯“顽症”。

四、原因分析更到位。针对一时难以整改到达的113项问题,各责任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措施。从对未整改原因进行汇总、分类的结果看,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经济效益低,流动资金紧张,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压力较大,资金筹措困难,导致部分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因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多,原因复杂,阻力较大,工作推进难度较高,导致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等原因未整改到位。三是部分问题按规定需履行必要程序,待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整改完成。四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久远、人员变动等各种复杂原因需全面清理核实,部分问题涉及面广、整改相对人联系困难等原因,难以及时整改到位。

针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省审计厅将严格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强化措施,持续督导,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加强重点督查,全面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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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关于云南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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