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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解读(湖南)
 
【时间:2019年11月29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11月26日,湖南省审计厅厅长胡章胜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

一、今年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特点

自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一)围绕一个目标。省审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紧扣省人大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审计整改取得实效”这一目标,进一步健全了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完善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实行对账销号,限时办结。对于少数问题因体制机制等因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和承诺,做到审计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确保审计整改无死角、零盲区。

(二)压实两个责任。根据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审计整改的督促指导责任。在督促整改中,省审计厅一方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并强化结果运用,把整改结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的范畴,促进各项任务提档升级。另一方面主动与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专项资金审计的问题进行分解,推进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责任的落实,并建议其对所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建立健全与之适应的制度规定。

(三)聚焦三个方面。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重点聚焦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6个方面2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如:对于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完善了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办法,扩大了清收范围,将各部门基本支出结余、连续结转一年以上的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清理收回预算统筹安排,共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5亿元;对于预算追加不科学的问题,省财政厅提前至今年8月启动了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为省直单位全面梳理申报事项、细化预算编制预留了时间;对于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省财政厅将资金下达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已扣回2018年未如期下达的专项资金2.64亿元,今年1至10月省级专项资金下达率为98.2%,较上年同期提高24.6个百分点。对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省科技厅重新制定了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科技发展计划、产学研和长株潭专项整合为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其他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也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

二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9个方面240个问题,均已整改或基本整改。如:截留财政收入的7个部门,已将截留的非税收入上缴省财政4.43亿元;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的8个部门,按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编制和支出审批程序,已收缴财政资金179.66万元;挤占挪用项目支出的9个部门,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03.9万元;账户使用不合规的6个部门,已加强对所属单位资金及银行账户的监管,收回转存资金1,103.85万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9个部门,已对往来账款进行了全面清理,收回或核销长期挂账的往来款7,120.23万元。

三是专项审计。6个专项审计查出的68个问题,除少数因体制机制等原因,难以立即整改到位外,其余大部分问题均已整改。如:通过不规范的PPP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举债的8个市县,已解除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制定了化债方案,并提前归还贷款5.17亿元,变相举债的5个市县,已采取“替接他盘”的方式置换债务,并提前归还贷款3.88亿元;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7个县市,已收回资金或归还原资金渠道1.62亿元;耕地被占用或抛荒的12个县区,已复耕1,472.84公顷,违规占用林地的8个县区,已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或恢复造林复绿面积198.39公顷,对侵占林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6个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已支付民营企业账款9,139.34万元,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的10个平台公司,已支付民营企业工程款9,510.93万元;闲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7个市县,已拨付使用1.32亿元,归还专项贷款5000万元;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仍有差距的部分企业,采取退回出租方或承包人、评估拍卖等方式处置未按规定封存处置的车辆,修订了薪酬管理办法,完善了收入分配机制,并扣回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393.35万元。

(四)采取四项措施。今年,省审计厅采取了四项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8月12日,达哲省长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省审计厅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清单、整改建议分部门单位装订成册,分发给与会各被审单位和主管部门;8月30日,省审计厅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协调会,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时限、范围、要求,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制定方案。省审计厅制定了分工明确、步骤清晰、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为按时保质的完成今年的审计整改任务提供了很好的操作指引。

三是督促检查。省审计厅组成了多个督导检查组,深入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相关市县,对照问题台账,现场核查取证,逐一督促落实。

四是对账销号。从9月起,省审计厅一方面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认真核对相关数据的准确性、措施的合理性、结果的有效性,并根据整改情况变化随时更新整改台账;另一方面,对于个别整改没到位或整改措施不力的部门单位,进一步沟通交流,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质量。

(五)取得五项成效。总体来看,在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经过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的审计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被审单位对审计整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各被审计单位均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强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有的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条分解,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坚持立行立改、边改边治、边治边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有的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改系统内存在的类似问题,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问题重复发生。

二是被审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今年预算执行审计涉及的17个部门中,有14个部门新出台或完善了相关制度35项,规范了操作流程,进一步堵塞了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专项资金涉及的市县,也相应出台了多项管理制度、健全了内控机制,从源头上推动监管提质增效。

三是公共资金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今年通过审计整改,各级财政确认收入并缴库31.44亿元,挽回损失0.68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3.72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58.45亿元,调账处理4.77亿元。多个预算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预算支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重点民生项目进一步推进。如扶贫领域,闲置扶贫资金的3个县市,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等,已支出资金2.63亿元;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进度缓慢或建设标准不符合要求的5个县市,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完善了相关附属设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领域,6县区61个未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9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2个正在建设,其余已完成建设前期手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的13个县区,已恢复矿山复绿面积422.79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棚户区改造少开工建设的8个市县,加快了建设进度,2018年少开工建设的4614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已开工建设4159套。

五是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落实。一年来,省审计厅共移送违规招投标、骗取财政资金等方面的案件线索38起。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和移送处理的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诫勉谈话、提醒谈话27人,通报批评22人。

二、下阶段的工作

对于极少数尚需继续整改的问题,省审计厅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全面整改到位。

一是分类施策。对近期可以整改的问题,省审计厅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争取尽快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或涉及诉讼等问题,加强与主管部门等沟通协调,稳步推进。

二是动态管理。省审计厅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对照整改台账进行动态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增强合力。省审计厅将着眼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等重要主管部门沟通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审计整改的合力。

省审计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审计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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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关于2018年度湖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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