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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广西)
——2019年11月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眭国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一、立足“治已病、防未病”,狠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审计工作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整改是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审计整改的部署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要求,持续狠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促进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动问题的解决。

(一)专题研究部署,不折不扣将问题整改到位。

10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以严肃认真和动真碰硬的态度,全面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主动认领责任和任务,切实将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完善审计整改报告、跟踪检查、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及结果通报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加大监督问责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权威和震慑力。自治区人民政府还就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召开专题审计整改部署会,并加强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协作配合,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实地跟踪调研,切实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

(二)完善制度办法,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今年8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要分类梳理整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定期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情况。同时,也规范了审计整改的督查检查、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内容,切实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在制度层面保障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开展督查督导,努力破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顽疾。

自治区审计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要求,成立自治区审计整改督促领导小组,开展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梳理近年来审计查出的问题,分类管理、跟踪督促,根据整改责任单位提供的整改情况清单、整改证明材料、整改情况报告等资料,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积极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帮助被审计单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议,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审计预警防范机制。

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列出审计整改清单,倒排时间表,对审计查出的一般性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审立改、即行即改;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立足长远和宏观全局,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推动问题整改的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系统梳理经济运行的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对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坚持客观求实、问题导向、鼓励创新、推动改革,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地和不断深化。

二、认真梳理整改,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各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审计查出的19个突出问题(含上一年度未完成整改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其余13个问题已大部分整改,已整改金额合计79.05亿元,占全部问题金额92.07亿元的85.9%。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年度未完成整改方面。

上年度审计查出的18个突出问题,截至2019年1月已整改到位15个,还有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并已滚动列入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清单。

1.关于部分县扶贫贴息贷款闲置的问题。上一年度未完成整改的田林县,截至2019年10月,已多支出3166.07万元,并对尚未支出的5050.27万元已作出承诺,计划在今年11月底前在相关项目达到合同支付条件后拨付资金。

2.关于部分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拖欠工程款、未及时向农户兑现补助资金、财政资金闲置等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02亿元,整改完成率为96.2%。其中钦州市钦南区未完成整改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已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全部足额拨付工程款168.1万元;崇左市及钦州市钦北区等5个县(本报告县区级行政区域统称为县)未完成整改的财政资金闲置问题,有关市、县已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整改2.01亿元。

3.关于部分市县未完成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或虚报实施进度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贵港市平南县、河池市巴马县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异地建设等方式完成整改65套,整改完成率91.5%。

(二)助力“三大攻坚战”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问题。富川县等5个县通过印发贷款催收通知书等形式对贷款进行催收。截至2019年10月,通过提前结清贷款、转贷等方式已完成整改5003.22万元,整改完成率99.9%。

2.关于部分县违规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的问题。金秀县等6个县组织对违规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问题的部分贷款停止了贴息,并开展清退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已完成清退339.95万元,整改完成率95.5%。

3.关于部分县违规出借使用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问题。柳州市柳江区等3个县通过组织企业、村集体相互协商的方式,退回了部分违规的借款,协商解除了原签订的无抵押借贷合同。同时,为收回借款的村集体寻找符合政策规定的发展模式,确保村集体经济稳定发展。截至2019年10月,已完成整改902万元,整改完成率45.1%。

4.关于部分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截至2019年10月,防城港市以及梧州市蒙山县等3个县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调整项目等方式完成支出6958.27万元,整改完成率56.6%。

5.关于部分单位新增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等方式,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加大债券资金支出力度。截至2019年10月,有7个单位已完成整改,已整改金额5.61亿元,整改完成率56.6%。

(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自治区直属企业所属的“僵尸企业”未按时完成出清工作的问题。自治区国资委牵头组织各有关企业开展“僵尸企业”的出清工作。截至2019年10月,17户“僵尸企业”中已有4户完成出清,7户正在按程序推进,6户企业按照封存单列管理暂停出清工作。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继续指导有关企业按照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尽快完成“僵尸企业”的出清工作。

2.关于部分自治区直属企业所属的“僵尸企业”未被排查认定的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已组织有关企业按照2019年8月中央新出台的“僵尸企业”认定标准,对所属企业是否属于“僵尸企业”进行重新排查,并已新认定7户为“僵尸企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部分自治区直属企业及所属企业资产闲置的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已督促各有关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地盘活和处置闲置资产。一是广西投资集团对涉及的未开发储备土地等资产,通过项目整体转让挂牌拍卖、资产租赁等方式,盘活和处置闲置资产,优化集团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整体盈利能力;二是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对问题涉及的写字楼重新评估市场行情,调整出租价格,促进对外招租进度;三是广西汽车集团对问题涉及的资产进行分类处理,加快处置力度,妥善保管资产,避免新增闲置和损失。

4.关于部分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2019年5月,自治区科技厅出台了《关于广西科技计划定向委托项目论证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科政字〔2019〕65号),发布了2019年第一批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科技重大专项)定向委托项目申报指南。根据论证制工作规程,委托广西科技评估中心对“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中的7个项目完成了论证,拟支持财政资金7600万元,缩短了项目立项时间,加快了立项项目的资金拨付速度。截至2019年10月,已整改金额7.06亿元,整改完成率49.3%。

5.关于部分重大项目施工单位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单位的问题。2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已终止分包合同,并办理了退场清算手续,已完成整改1.66亿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市县已建成安居工程住房未有效供给的问题。来宾和百色市本级加快已建成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来宾市兴宾区、合山市对因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原因未分配的,已通过加快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加快整改。截至2019年10月,已完成整改571套,整改完成率32.1%。

2.关于部分市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未及时退出公租房的问题。钦州市及百色市田东县等11个县已开展保障性住房清退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已清退不符合条件居住保障性住房425套,整改完成率80.96%。

3.关于部分县惠农补贴资金层层转拨,管理层级多,风险增大的问题。上思县等8个县的财政部门会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制定惠农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完善惠农资金拨付制度,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直接拨付惠农资金至农户“一卡通”。截至2019年10月,已有8个县完成整改,整改金额3.88亿元,整改完成率98.7%。

4.关于部分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南丹县等9个县资金主管部门已组织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排查,对尚未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的,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完成资金拨付,对不需要继续发放的资金已按有关规定收回财政。截至2019年10月,已整改金额3913.88万元,整改完成率75.8%。

(五)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及绩效审计方面。

1.关于自治区本级部分部门和单位绩效目标填报不完整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一方面下发文件要求区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分解细化工作计划,科学、完整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及其指标。另一方面完善广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新增绩效目标年中调整、补录等功能。同时,将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性及补编等情况,纳入自治区直属机关绩效考评。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部分部门和单位违规调剂使用预算项目资金的问题。自治区工信厅、投资促进局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明确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禁止混用经济科目和随意调剂使用项目资金”的规定,对确需调整预算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复后再执行,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强化源头治理,全力做好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市县、区直部门和单位对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继续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做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持续跟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相关地区、部门单位整改责任,深化整改措施,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检查,实行挂账督办、对账销号,对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将依规进行通报。二是加大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以公开问效“倒逼”整改。继续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除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外,还要对一些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提升整改效果,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巩固审计成果。继续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全力推动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大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融合力度。逐步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持续三年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库,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促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时整改,真正做好“治病与防病”工作。

 

正文doc下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广西).docx

 

相关链接: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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