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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福建)
 
【时间:2019年12月05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现将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一、全力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部署。强化分类整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明确限期整改的要及时做好整改;历史遗留问题要“新官理旧账”,持续组织整改落实,直至问题最终解决;对屡审屡犯问题要重点督促,紧盯不放,督促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注重“治已病、防未病”,着力建立长效机制,防治屡审屡犯问题。

(二)压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细化整改措施和计划,抓好落实,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省直主管部门在落实相关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的同时,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市县问题整改的督促和指导。

(三)加强跟踪督促。省审计厅认真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加强审计问题清单管理,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跟踪落实单位,并实行动态管理、逐一对账销号,对近年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项目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整改典型做法、建章立制情况,加强警示教育,夯实整改成果。

二、真抓真改确保实效

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的问题包括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三个方面,主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如下:

(一)着力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一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认真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制定出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地区标准备案暂行办法。严控新出台市县配套支出政策,省级新出台支出政策时原则上不再要求市县配套资金。二是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结合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改革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落实“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资金投向,避免资金在基层沉淀。在编制2020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估结果,进一步清理整合资金,压缩专项资金项目数量。

(二)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机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并与部门预算同步审核批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覆盖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完善重点评价项目选取办法,开展重点评价项目24项,涉及财政资金140.84亿元,同比增长35.3%,并首次对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专项债券使用开展政策评价。密切跟进财政部2019年度绩效评价办法调整情况,加强对县级的指导培训、现场督导,切实提升县级财政管理综合评价水平。二是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落实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将预算细化编制到具体执行单位或项目,加快年初预算待分配资金和执行中新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加大省级部门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对审计发现项目推进缓慢、预算执行较慢、资金沉淀较多的,调整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三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省属国企,预算资金全部归口省国资委管理,资金通过集中支付方式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和拨付进度,从2019年11月1日起,所有省属预算单位单笔资金支付超过规定限额的,由省财政厅审核后,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四是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建立往来款定期清理长效机制,经核实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督促市县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禁违规“以拨作支”、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严禁对融资平台公司等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或垫付财政库款,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资金,守住合规底线。

(三)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顶格减免“六税两费”;出台《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综合工作方案》,落实中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部署;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以及吸纳就业的企业,在规定幅度内给予最高税收优惠政策;对残疾、孤老人员、烈属以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在规定幅度内减免个人所得税;对归属我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从政策实施情况来看,我省减税降费总体平稳有序,效果符合预期。二是持续完善机制制度。出台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拓展正向激励领域,扩大激励政策覆盖面。省财政厅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破除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加快落实民生政策和资金。一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省交通运输厅通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等问题,对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督促督办。省住建厅针对农村公厕项目选址不佳、日常管护薄弱等方面问题,编印农村公厕建设管理“一张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项目选址、建设、风貌、管护等要求。二是养老事业发展方面。省民政厅对乡镇敬老院改造项目进行实地督导,每半个月通报整改进展,目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消防及房屋安全等方面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省住建厅等3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组织相关设区市落实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紧整改。四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省工信厅等3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督促各地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煤矿企业加快拨付关闭淘汰小煤矿省级补助资金。省林业局制定省级财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补助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管理。

三、发挥审计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功能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审计防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预警防控、规范纠偏、监督保障、服务宏观管理的作用,为推动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强化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深入扎实、依法依规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确保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加大对重大投资、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大力推广大数据审计模式,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审计防控机制,为宏观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二)不断完善审计监督机制。积极构建以审计机关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充分发挥社会审计作用的审计监督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内部控制、行业监管、国家审计再监督的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各专项审计,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切实加强防护体系建设。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防护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作为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升绩效的有效举措。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同时深入分析问题背后权力运行机制和思想根源方面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组织开展审计宣讲活动,深入剖析近些年审计查出的常见病、易发病、老慢病问题,宣传审计整改好的做法、典型经验,推进审计关口前移。

 

正文doc下载: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docx

 

相关链接:[解读]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解读(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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