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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于2019年12月20日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今年7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安徽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该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强化审计成果运用,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地方和省直部门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既要抓好具体问题的纠正处理,又要搞好综合分析与工作协调,改进完善相关领域政策措施,健全制度与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把整改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审计厅对各相关单位的整改工作,实行主动跟进、全程跟踪。一是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照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细化责任,明确时限,实行对账销号,有序推进和落实整改任务。二是注重制度建设。涉及全省性、行业性和共性问题事项,着力推动省相关主管部门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研究解决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做好检查督导。三是抓好重点核查。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反馈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重点核查了部分问题事项的整改结果。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5个问题,涉及金额118.51亿元,截至今年12月13日,有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仍有6 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整改问题金额118.49亿元。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制订或完善规章制度69项,如各相关市县结合当地实际,针对产业扶贫收益分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出台多项制度办法。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及20个省级预算部门已在门户网站公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级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省级决算草案方面。关于未按规定核算政府股权投资损益问题,省财政厅已按有关基金公布的2018年度损益情况,在总预算会计账面规范核算事项,并在省级决算相关报表中反映。

2.预算执行方面。未划转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3.75亿元已按规定分成并缴库。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问题,省财政厅已收回5个项目的2.33亿元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改进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促进了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持续提升。

3.财政管理方面。在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工作中,省财政厅对省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细化到市县的具体要求,以增强预算的规范性、严肃性。针对省统筹基建投资预算分配与项目投资计划下达衔接不够问题,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经过会商,年内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省财政厅落实审计建议,改进医疗保险基金结存资金保值增值管理,已按规定预留支付额度,办理结存资金定期存款21亿元,其中一年期4亿元、二年期2亿元、三年期15亿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重点事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已按预算管理要求,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和各项收入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华东冶金地勘局、省农业农村厅、省高院、省外办通过调整相关账目,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按规定完整披露决算报表信息。

2.预算执行方面。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华东冶金地勘局及所属单位已将欠缴的非税收入上缴省财政。省住建厅、省食药监局、省测绘局提前支付进度款的项目已完成验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水利厅建立费用清单,确保提前支付资金仍按原用途使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住建厅及所属单位已申请办理相关经济科目调整。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外办及所属单位强化工作调度,加快支出进度,22个项目已支出6026.33万元,提请财政收回1043.41万元。省广电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积极会商省财政厅,通过上缴省财政等方式解决资金长期沉淀问题,发挥资金应有效益。如省交通厅将历年结余资金5.11亿元上缴省财政,撤销了资金账户。

4.规章制度执行方面。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出台制度加强会议计划、审批和费用开支管理。省水利厅所属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完善手续,经批准将购置的4辆车登记入账。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高院、省住建厅加强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按规定制定会议、培训计划并报批,规范报销流程和手续。省交通厅所属农村中心废止了自行组织招标的相关文件。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及所属单位按照政府集采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省高院、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及所属标准办已将未及时入账的资产按程序入账。

(三)民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问题中,涉及资金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部分涉及工程建设和保障房分配管理的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3个县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已开工1286套、基本建成1085套,尚有2个县区的棚改任务仍在推进当中。二是相关市县通过补充安排或盘活资金、上缴财政、调整项目支出等方式,对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纠正,整改落实31.52亿元。三是2个市18个县已取消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389户;部分市县基本建成、竣工交付或通过盘活等方式落实整改51895套住房;2个市18个县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住房或以提高租金、补收差价等方式整改920套;3个市本级及县区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资金34766万元,追回资金80.27万元;3个县已完善公租房项目用地手续。四是滁州市和泾县已按规定对应减免的税金费用办理退款2210.92万元;2个县的金融机构退还了违规收取的费用780万元;旌德县已责成施工单位支付了拖欠工程款77.69万元。五是三山区未及时支付的棚户区改造居民征迁安置补偿资金3.94亿元已全部到位;宣州区已安置超期过渡的270户棚户区居民。

2.“四好农村路”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个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省交通厅在总结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正在建设全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库,预计2020年1月投入使用。审计指出未按计划进度建成的3490个项目,已有3219个项目完工,271个项目正在推进建设。1690个降低建设标准或规模的项目,已完成整改1304个,还有386个项目正在整改。6个市县已整改管理不规范资金6619.93万元。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扶贫与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指出的主要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19个县区共制定、修订相关制度47项。一是望江县涉及企业已将扶贫项目剩余收益81.78万元支付农户,颍东区已追回滞留在企业的扶贫资产收益40.28万元。二是2个县区收回企业违规使用的扶贫小额贷款资金5444.8万元,3个县区采取重新签订协议、出台规定等方式,加强对企业使用资金的监管。三是7个县区拨付、上缴财政、统筹使用滞留闲置资金6216.28万元,5个县区追回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345.51万元。四是各相关县区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制定、修订37项规章制度,明确收益分配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2.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整改情况。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专项资金3个方面问题,已整改到位。2个市将不符合省有关管理办法的奖补资金88.42万元,收回或调整由市级财政承担。10个市追回超范围奖补的189.52万元。省财政厅清算收回16个市省级结余资金4.95亿元。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专项资金3个方面问题,已整改到位。1个市及3个县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办法。2个市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法规宣传,完善收储体系建设,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省财政厅清算收回2017年度、2018年度省级结余资金1.91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整改情况。5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相关市对变相融资进行了清理纠正。针对个别市超专项债务限额情况,省财政厅在下达今年的专项债务限额时进行了调整。2个市县对闲置的债券资金,在加快拨付项目单位的同时,调整安排3.33亿元。按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工作部署,3个市、3个县针对化解存量债务措施不够稳妥问题,研究改进了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涉企收费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政策告知书,宣传旅游质保金交存数额降低50%的优惠政策条件;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等3个单位退还涉企保证金118.4万元,安徽国家铜铅锌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等10个单位退还超标准预留的保证金186.27万元,省临床检验中心已经停止收取目录清单外的质量评价费,望江长江河道管理局退还目录清单外收取的保证金155万元。

2.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审计整改情况。3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省科技厅再次对购买省外技术成果在我省转化、产业化的部分项目进行审核,并要求企业在申报补助时提供转化、产业化成效的有关材料,以便开展实质性审核;在预算中安排专门经费,统一项目补助的上浮标准和范围,将支持皖北三市等地区政策执行到位;清理收回已终止项目的结余资金62万元,今后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加强科技项目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整改情况看,目前仍有部分事项正在整改当中。如省统筹基建投资预算分配与项目投资计划下达衔接不够问题,省财政厅正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统筹研究,解决问题需要有一个过程;部分工程项目类问题的整改,需要结合实际持续推进,如涉及全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的问题,大部分项目已经整改完成,少数项目正在抓紧推进。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省政府将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压实压紧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加大跟踪督促力度,明确整改到位期限,严格实行对账销号。将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持续加强跟踪督促。二是提升整改实效。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坚持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办法,健全完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融合贯通,增强形成共抓整改的工作合力,构建长效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审计队伍能力建设与作风建设,积极发挥审计“体检”“查病”的基础性作用和促进“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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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关于安徽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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