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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月6日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时间:2020年01月07日】 【来源:海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海南省审计厅厅长 刘劲松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成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刘赐贵书记在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沈晓明省长多次组织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审计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以扎实的整改检验主题教育的成效,以问题的整改推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省政府领导经常组织所分管领域的省直部门研究审计整改问题,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687个问题,截至2019年12月15日,已完成整改658个,正在整改29个,整改率95.78%;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补缴、收回资金、追回违规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归还原资金渠道、调账等举措,整改问题金额94.28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91项,问责处理31人次。

(一)审计机关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省审计厅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问题整改并重,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的任务目标。借助省政府网上督查平台,推出审计整改执行系统,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清单推送到各有关单位,建立整改销号制度,逐条逐项限期整改。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跟踪核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任务比较多的“重点生”,厅领导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沉到一线,加强指导,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每年定期开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以及党委、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专报、要情等批示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和督查信息平台进行跟踪督办。相关单位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

(三)各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各级组织、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等有关部门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审计机关密切配合,在审计成果运用、问题线索移送后的查办、巡审结合、专项检查和督查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推动整改落实合力。

(四)推动建章立制。各单位既整改具体问题,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还举一反三,制定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类似问题,实现有效管理,防范再度发生,真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如,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个别部门(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车、油卡和乘坐公务舱问题后,省纪委监委针对上述问题,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要求各单位亡羊补牢,全面梳理、修订、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的相关制度规定,立足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

二、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部分披露15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1个。

1.关于省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15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增长和53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798.95万元的问题。省财政部门已按3%比例压减“三公”经费预算898万元,并要求“三公”经费执行数与上年相比,压减比例不低于3%。2018年省本级采取“严格控制”方式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不再硬性要求“零增长”。2018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2.26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7亿元,下降17.2%。

二是部分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不够科学,2017年有119个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于50%,但是2018年仍安排预算1.37亿元,当年仅支出2,081.83万元,支出率仅为15.25%的问题。省财政和相关部门采取收回国库、结转支出、科学编制预算、减少或不再安排下一年度资金和加快资金支出等措施完成整改。

三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2亿元闲置超过2年未发挥应有效益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未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问题。省财政部门将从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安排2.2亿元向南繁基金出资;洋浦将从2020年起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5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私车公养、违规支出223.89万元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已清退、结转主卡1,572.26万元,问责处理8人次,出台26项规章制度。

二是3个单位违规支出公务接待费19.64万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制定出台3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是11个单位会议培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退款2.36万元,出台1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会议培训费用管理。

四是21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通过对涉及问题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确认、入账调账、补缴出租收入、制定相关规定等措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追缴租金135.73万元。

五是7个单位应收未收4,857.54万元、违规收取费用505.53万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执收力度,收缴相关收入825.38万元;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已按照规定停止收费。

六是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退回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工资等496.24万元;针对违规采购、报账、坐支、提前支付等问题,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加强监督问责等措施,共出台9项管理制度,问责处理3人。

(二)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部分披露9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2个。

1.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一是10市县510家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长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总量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只减不增。

二是10市县187家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或者无预算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严格控制”方式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确保总额下降。

三是4市县78家单位培训费、会议费存在超预算支出或者无预算的问题。责任市县通过依法科学编制预算,把培训费、会议费列入预算,制定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加强培训费用管理。

四是4市县预算编制不科学,存在未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决算差异较大的问题。因政策变动等客观因素影响,相关单位预算收入无法完成,导致预决算差异较大。各单位下步将及时了解宏观政策走向,把握经济运行的规律,提高对财政经济形势研判的前瞻性,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五是3市县违规将非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对无编制、无正式人员的社会团体单位取消预算管理资格,划归主管部门核算,收回无预算编制单位资金。

2.非税收入征缴方面的问题。

一是12市县非税收入57.3亿元未及时从财政专户上缴至本级国库的问题。9个市县已按要求全部上缴39.02亿元;琼海市已上缴2.86亿元,6.4亿元将按计划上缴;保亭县已上缴5.81亿元,2.84亿元将按计划上缴;临高县已上缴3,259.38万元,485.89万元将按计划上缴。

二是应征收未征收非税收入2.25亿元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征缴1.4亿元;剩余款项,将对相关企业提起诉讼,进行司法追缴。

三是未及时上缴财政0.32亿元的问题。8市县已上缴0.27亿元,剩余0.05亿元中,乐东县依规核销158.47万元,琼中县尚未上缴77万元,临高县尚未上缴232.42万元。

3.财政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

相关责任单位制定还款计划和签订还款协议,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政策,把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整改问题金额8.6亿元。万宁市归还到期贷款本息3.23亿元,五指山市闲置资金1.78亿元已全部支出。

4. 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预算、非税管理等相关规定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预算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财政支出规范,杜绝虚列财政支出行为。二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真实支出,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在编制调整预算或下年度预算时,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冲抵预拨款,按规定严格控制预拨经费规模。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部分披露10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7个。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市县未按化债方案安排2.81亿元预算资金偿还隐性债务的问题。5市县通过制定化解方案、安排资金、账务调整完成整改,3市县已采取措施,逐步化解。

二是合规经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海南银行已将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至该行名下,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公司20%股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已组织学习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能力培训,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管理,不良率比年初有所上升,但比全国农合机构上年度6月末平均不良贷款率5.41%低0.31个百分点;全省农村信用社已收回13,890万元违规发放的贷款,问责处理9人;存在期限错配的46只产品金额17,499万元均已全部到期兑付。

三是4市县违规审批514人购房人资格的问题。3市县经核查,对确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已取消购房资格;1市正在核查中。

四是4市县违规批准69个项目商品房提前预售的问题。4市县将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管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五是4市县对无证销售问题查处不力的问题。4市县采取制定方案、约谈、行政处罚和加强监管等方式完成整改。

六是3市县信息共享共用和公开不够的问题。3市县目前已实现房屋、税务部门信息共享,不动产信息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一在省级层面进行共享,但由于和公安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平台、权限互相独立,平台间没有实现互通,暂无法实现数据共享。

2.扶贫审计方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3市县82.86万元扶贫资金未惠及贫困户的问题。3市县采取制定方案、完善机制、补发补缴和退回等措施完成整改。

二是白沙县未完成2017年生态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的问题。16户未搬迁家庭,已有11户搬迁,仍有5户未搬迁。

三是五指山市个别生态移民搬迁项目后续产业发展用地未及时交付使用,影响搬迁农户恢复生产的问题。五指山市城市管理局与南圣镇政府以及新春村三方签订了《土地移交书》,把77.93亩土地移交给南圣镇政府,由该镇交给新春村使用。

四是五指山市21个扶贫项目(涉及资金632.18万元)未按规定签订协议的问题。相关项目已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五是临高县未按规定公示教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电商扶贫项目情况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在线上、线下按要求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5市县虚列支出、超范围和超标准支出扶贫培训资金106.83万元的问题。5市县共追回多发资金96万元,其余资金采取补训、调整人员等措施完成整改。

二是3市县16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扶贫资金19.11万元的问题。3市县已追回15.55万元上缴国库,1.78万元因政策要求不再追缴,1.78万元正在追缴中。

三是五指山市1个合作社侵占13.3万元扶贫资金的问题。已补签带贫协议,统一管理扶贫物资,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财务台账,及时公示公开账目;在合作社中设定监督人员,从带动贫困户的成员中选举并成立监事会,落实工作职责,进行监督和管理。

(3)扶贫资金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

一是临高县电商扶贫项目串标,涉及金额627.5万元,且存在虚报网店数量、农户示范网店形同虚设、签订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临高县已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规范合同约定,拟对问题公司进行3.32万元的经济处罚。

二是白沙县、五指山市24个扶贫养殖项目存在种苗存活率低、租用土地闲置造成损失浪费、项目进度缓慢、靠财政补贴资金分红、未带给贫困户收益等问题。2市县通过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督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降低养殖成本,主动对接市场,拓宽销路引导养殖户参加扶贫集市、爱心超市等多渠道拓宽农产品产销对接,委托专业会计做账等多项举措完成整改。

3.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一是部分水污染防治任务未按时完成的问题。截至2019年9月底,全省开工建设102座建制污水处理设施和100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31万立方米/日,新增配套管网542公里;重点排污单位已按规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五指山等市县7座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标准。海口市白沙门一厂、二厂及琼中县污水处理厂正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工作,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部分市县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5市县正在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昌江县2座非正规垃圾场按属地管辖,已由昌化和海尾镇政府完成简单治理,已完成两个垃圾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调查。五指山市畅好垃圾场已完成治理工作;罗力垃圾场存量垃圾已基本清理完毕,正在回填土方,约完成总工程量的80%。万宁市已委托专业公司完成场地环境调查报告,中介机构编制完成环境评价报告,项目按程序推进中。3市县已制定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其中列有项目库。

三是原省海洋与渔业厅未落实8个海洋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任务,推进海水养殖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证核发工作不力的问题。2018年6至10月,各市县政府相继出台市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海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通过不定期通报各市县养殖证发证情况,督促市县加快养殖证发证进度。

(2)部分市县履行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4市县对违法占用耕地、用林地问题查处不力的问题。五指山市3宗已完成治理,1宗正在申请行政复议。万宁市73个涉及拆除的建设项目已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个涉及没收的已依法移交财政局处置,25个挖塘养殖项目已进行立案查处。屯昌县对涉及违规超审批采伐的25个地块进行了重新审核,依法作出林业行政查处3宗,查处3人,罚款41,201元,涉案面积10.7亩;将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4个地块依法移交森林公安局,涉案人员4人。保亭县已对涉及基本农田的4宗“两违”图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332平方米,已完成破坏51.6 亩公益林图斑的涉林整改。

二是4市县排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4市县采取现场摸底调查、绘制分布图、加快工程进度、加大监管力度等措施,加强排污监管工作。

三是水资源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对社区旧管网进行改造、供水整治,关闭或搬迁1608家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划定一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55 个,完成率65.5%;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推进该项工作。

(3)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浪费。

一是原省生态环境保护厅112个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推进缓慢,1.2亿元未支出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通过调研指导,查找问题原因,对重点项目和推进缓慢的项目定期开展调度,督促指导各市县政府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二是4市县13个污染治理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已竣工点火,目前县农业农村局正组织相关单位研究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该项目验收和结算问题,四河一渠项目按进度正在实施。保亭县县城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建设,目前工程进度94%;污水干管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进度95%;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毛感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其余5个项目正在建设中。东方市金矿污染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已竣工,目前正在开展环保、水土保持验收、效果评估及后续经营管理等工作,已支付2,239万元,剩余980万元待支付。定安县金矿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正处于制定EPC招标文件阶段,已支付231万元,资金支付率23.43%。

三是五指山市、万宁市、昌江县43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低或闲置浪费的问题。昌江县已招标第三方维修运营损坏闲置污水处理设施。五指山市2019年15个人工湿地修缮改造项目,11月1日已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的11个人工湿地修缮改造项目,5个人工湿地还有通水,暂时不做修缮。万宁市对8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4)部分资源环境资金征收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4市县应收未收资源环境收费及罚金3,826.67万元的问题。万宁市确认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费228.54万元,并完成追缴;五指山完市成追缴288.11万元;昌江县已追缴2,457.11万元,余603.06万元未缴;屯昌县已追缴11.53万元,余225.76万元未缴。

二是万宁市违规给11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违规发放补贴14.8万元的问题。已全部追缴。

三是五指山市向120人重复发放和29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共计5.92万元的问题。经核实,13人共0.41万元符合领取规定;剩余5.51万元违规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已全部追回。

四是保亭县向58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发放补偿资金5.42万元的问题。经核实,剔除未领取资金0.42万元,5万元违规发放该项补偿资金已全部追回。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部分披露6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9个。

1.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万宁市、琼海市未及时制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问题。2市已制定清欠工作方案。

2.减税降费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关于要求“省内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具农民工工资保函”的条款不合理,增加了省外企业的保函办理难度和资金成本的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海南省建设领域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省外银行转开保函也属农民工工资保函。

(2)全省社保网上申报系统等2个电子政务平台使用收费数字证书作为唯一认证登录方式,强制要求企业或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问题。CA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已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部免费申报。

3.全域旅游政策落实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保亭县未编制县域旅游专项规划的问题。该县已制定《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全域旅游推进规划》。

(2)3个市县的旅游公路、旅游交通标识、旅游服务中心等旅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屯昌县54个建设项目中,已完成24个,因不具备开工条件取消2个项目,对28个在建项目进行倒排工期,“十大工程”项目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昌江县叉河至霸王岭旅游公路工程项目下穿铁路段已贯通,10月份全线通车;棋子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项目,因《棋子湾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和《棋子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编之中,项目的可研、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无法进行,项目建设暂停。万宁市10个建设项目中,1个已开工,9个未开工。

(3)五指山市、屯昌县旅游“1+3”综合执法体系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屯昌县制定了《屯昌县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旅游文化行政执法大队;五指山市2018年10月挂牌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及“工商旅游分局”。

(4)3市县未按规定建立全域旅游建设工作考核机制的问题。3市县均已将全域旅游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4.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招商引资落地项目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5市县招商引资签约项目96个,截至2018年6月仅开工40个,开工率41.67%的问题。五指山市截至 2019年7月,近3年来招商引进的5个项目都己全部落地开工。昌江县在2018年全省招商引资考核工作中已达标,位列全省8个达标单位中的第一位。保亭县将招商项目列入县重点项目“六个一”责任制进行管理推进,倒排工期计划,每月召开项目推进会,并对招商引资的项目重新进行梳理,结合实际情况对切实可行的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加快项目落地;对因客观原因无法落地项目,取消投资意向合同。万宁市已开工建设13个项目;14个项目正在完善相关手续,待条件成熟后即可开工建设;11个签约项目因全省“多规合一”和“两个暂停”政策影响,签约双方已放弃投资合作。屯昌县梳理历年签约项目,形成《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开工率低的问题的分析报告》,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二是海口市、澄迈县招商引资已注册公司不足6成纳税的问题。海口市由于大部分项目近期才签约,项目还在前期对接推进中;澄迈县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澄迈县省县重点项目及集中开工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一对一”项目跟踪责任机制,确保项目顺利投产纳税。

三是海口市、陵水县房地产业在当地招商项目中仍处于主导地位的问题。陵水县未将住宅用地列入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减少经济对房地产依赖度,2018年1月至今未出让过住宅用地。海口市以引进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项目为侧重点,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严格审核招商签约项目,杜绝纯房地产项目签约。

四是陵水县招商引资项目需用地规模远超全县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数,项目难以落地的问题。该县加强项目策划,根据县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储备情况,提早做好项目谋划,确保项目引进一批,落地一批。

(2)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的问题。

一是4市县尚未建立对企业的常态化关怀机制,重承诺轻服务的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4市县通过改革,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制度、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等措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二是海口市项目落地审批手续繁琐,部分项目落地后长时间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海口市规范用地管理,做好土地征收农转及供应工作,根据招商引资情况谋划布局,推进17 个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手续尚未完善的项目供地工作,确保项目落地建设。

(3)惠农补贴“一卡通”政策落实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省本级和4市县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闲置或滞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8亿元、其他惠农补贴资金8,220.64万元,被国家农业农村部取消了2017年对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转移支付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和4市县采取扩大补贴范围、优化补贴标准等举措,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是3市县1,198.43万元惠农补贴未通过“一卡通”发放的问题。3市县已按要求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

三是4市县超范围或超标准发放惠农补贴47.79万元的问题。4市县已追回24.73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追缴中。

四是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执行处理处罚决定不力,未追回多付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7.56万元的问题。目前已追缴8.9万元,尚有338.66万元未追缴,相关单位已提出整改任务和要求,约谈问题企业,加大追缴力度。

6.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前教育规划布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3市县未制定幼儿园总体规划的问题。万宁市、昌江县已编制申报规划,屯昌县正在编制。

二是5市县均未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具体政策,也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问题。5市县已出台具体政策,开展整治工作。

(2)公益性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

一是2014至2018年,5市县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7所,未开工7所的问题。5市县除个别幼儿园因征地和生源问题不再列入建设计划外,其余幼儿园均已开工建设。

(3)学前教育软硬件建设滞后的问题。

一是师资力量短缺,教职工编制和实际在岗缺口较大的问题。昌江县和保亭县通过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政府购买服务、转岗分流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缺口问题。

二是无资质从业人员比例较大的问题。2市县严格教职工准入制度,清退不具备教师资格证人员14人,转岗15人。逐步实现教职工全部持证上岗。

三是部分公办幼儿园场地不达标、玩教具配备不足、安保设施不齐全的问题。3市县加大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投入,积极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五)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绩效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部分披露19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0个。

1.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15至2018年南繁基地供地农民职工定金补贴已支出4,261.25万元;2市县3家养殖场已完工,1家养殖场7月已开工,其余11家已完成项目设计预算;省农业农村厅和陵水县已按要求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二是2市县“共享农庄”试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已按要求实施,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已停止,今后将加强前期调研,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促进项目的顺利开展。三是3市县已将农村改厕与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财政厅向省农业农村厅去函,对抓紧分配2019年农业项目资金提出意见;二是5市县制定资金调整使用方案,已支出资金7,727.07万元;三是2市县调账、退回违规列支资金25.18万元;四是五指山市审计期间已退回多报工程资金27.33万元。

(3)部分项目绩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省农业农村厅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管理,5家中标单位已培训农民4900人,完成全部年度培训任务。5市县已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农村改厕项目进行整改。陵水县对闲置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乡村公厕设施通水通电,现已投入使用,并对农村改厕情况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

二是4市县采取落实管护人员,协调水费征收和筹措管护经费等举措,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运行机制,现水质检测均合格。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5市县已收回、归还原渠道资金2,099万元。

(2)3211套安居住房建设缓慢,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一是6个项目已竣工,4个项目正在装修,1个项目因业主已破产重组,下一步将尽快完成重组,恢复开工。二是2市县已对闲置公租房进行重新分配。三是3市县已取消2户家庭廉租房租住资格;将用于办公的安居住房腾退搬迁,个别未腾退的,待新办公楼建成后再腾退。

(3)167户家庭违规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的问题。一是4市县已取消违规享受廉租房人员租住资格并办理退出,部分租户已提交退出申请。二是21户已退房,退还违规领取租赁补贴3.66万,2户将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腾退。三是三亚已追回3户家庭多领补贴2.8万元,取消该3户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资格;临高4户已退房,剩余8户将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腾退。

3.十二个重点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产业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一是5市县已编制旅游、文化体育产业相关规划。二是2市县已开展旅游规划中期评估。三是万宁市引进中能建项目落户兴隆,其他子项目正在进一步推动落实中;五指山市已编制完成规划,更科学合理推进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四是15个文化体育规划项目已启动,其余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预算安排逐步启动。

(2)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一是9市县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放大资金杠杆,提高产业扶持资金占比。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已拨付1,821万元,加快审批,加强监督指导和验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相关责任单位采取制定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等措施,提高项目和设备使用率。

(3)部分项目绩效不高,评价体系有待完善的问题。一是18市县加强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推进,提升资金支出进度。二是7市县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修改完善绩效目标。

(4)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7市县通过拨付、退还等措施,整改问题金额73.32万元;通过制定、修订完善政策制度和通报批评等方式推动部门履职。

4.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市县11.0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闲置未用和5市县19.08亿元债券资金支付进度慢的问题。责任市县通过发文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支出;对于当年无法形成支出或沉淀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调整至急需资金的同年度项目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3市县89.57万元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的问题。一是3市县通过退回、调账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9.57万元。二是保亭11个闲置项目均已交付使用;146个项目基本已完工验收。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3个统筹区由于生育保险费费率下降,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减少,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支出逐年增长等原因,2016年至2018年出现当期缺口的问题。3个责任单位采取设立子账户分别用于核算省本级生育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省级调剂金、从盘活资金中安排979.05万元用于补偿被挤占的省级调剂金、加快资金支出等措施补齐资金缺口。

(2)省本级和海口市8684家用人单位拖欠职工生育保险费608.02万元,14801家企业正常经营且纳税状态正常却未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的问题。省医疗保障局、海口市政府采取发通知、发欠费提示等举措进行催缴;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规定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登记;通过函告、电话等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已办理企业申请生育津贴1.27亿元。

(六)政府投资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部分披露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

1.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4个重点项目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论证、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320.15万元,经济处罚214.76万元。对1个项目设计变更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对责任单位予以信用扣分;1家项目业主已补缴履约保函金额1.97亿元。

2.参建单位落实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个项目检测单位擅自变更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5万元;13个项目质量监管不到位,已对4个项目情况进行了追责;对1个项目违规选择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问题,已进行处罚。

3.2个项目多计结算价款问题的整改情况。1个项目已减少支付工程价款9,778.61万元。1个项目已确认多计工程造价15,018.05万元。

4.违法违规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对2个项目的4家监理单位通报批评,暂停一年内承揽海南省公路工程设计监理咨询服务工作;已对1个项目发文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处理;对1个项目漏编工程量未纳入招标的情况进行了处理。

(七)国有企业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部分披露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

1.贯彻落实重大方针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家企业对“处僵治困”任务采取措施,盘活闲置资产增加收入;1家企业已落实省级食盐储备任务;1家企业拟进行破产清算。

2.聚焦主业发展不够、创新驱动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1家企业正在制定发展规划;1家企业内部优化重组实施方案制订工作基本完成。

3.企业资产损益反映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3家财务核算不规范企业已进行账务处理。

4.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6家企业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采取相应措施,补缴税款20.38万元、清退及收回171.26万元,还清借款1,107.74万元,完善制度2项,向法院起诉2起。

5.违反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2家企业退回违规加油费15.74万元;1家企业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已经处置,违规经商办企业职工已退股;1家企业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报销头等舱机票、旅游门票等费用44万元。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各级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19年省审计厅已向省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4件,截至2019年12月15日,办结4件,有5人受到处理处分,其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其余20件正在办理中。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报告反映的687个问题,由于项目调整变更、程序履行等原因,尚有29个问题的整改需一定时日加大措施继续推进,这些问题涉及10个市县、7个部门和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需要调整变更项目逐步推进。如万宁市旅游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该问题涉及的10个未建设项目中,有1个已开工建设。剩余未开工的9个项目,部分因土地、规划等原因未达到开发条件,需进行调整或开发同类旅游项目补充丰富。

二是需要履行必要程序。如陵水县1,637.15万元渔业成品油补贴闲置的问题。该问题需要对油补名单和金额进行整理核查,履行公示和申报等必要程序才能发放补贴。

三是项目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如三亚“鹿回头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合同等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的问题。由于该项目业主建设资金出现问题,已破产重组。从重组到恢复开工,需要一定时间。

四、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584个问题,截至2020年1月5日,完成整改583个问题,1个正在整改,为陵水县违规发放166名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补助50万元的问题。该县现已追回11名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款3.3万元,剩余资金该县政府已制定追缴方案,将于今年3月底前全部追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指导督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

本报告反映的是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作风、更实的行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审计贡献。

 

正文下载: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doc

相关链接:[解读]2018年度海南省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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